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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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议事程序。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张世潮
    
    吴振平
    
    董 方
    
    程名望
    
    孙 浩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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