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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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5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表决。《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分别刊载于2019年
    
    11月18日和2019年11月2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92、2019-094。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2月13日(以下简称“回购实施期间”)。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1,90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5%,最高成交价为1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2元/股,回购总金额为149,998,992.18元(回购总额不含交易费用,距回购计划总额的15,000万元仅剩1,007.82元,该余额达不到下单购买条件),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另外,公司回购账户尚存有上期2018年度回购项目已回购的股份11,802,416股,回购金额为106,441,869.58元(不含交易费用)。与本次回购股份累计计算为23,712,16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2305%,两次合并回购金额256,440,861.76元(不含交易费用)。两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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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19年11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5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际回购总金额为149,998,992.18元(回购总额不含交易费用,距回购计划总额的15,000万元仅剩1,007.82元,该余额达不到下单购买条件),最高成交价为16.99元/股,并于2020年2月13日提前实施完毕。公司已按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项目,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份用于对核心骨干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股东与核心骨干员工的利益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股份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等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2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625,041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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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7,156,260股)。
    
    4、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股本结构变更。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于2019年11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完成后,后续公司董事会将在用途实施有效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发展需要和市场变化适时制定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届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3、本次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份回购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调整和监管要求导致实施受限,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或者是持股对象放弃认购股份,从而导致实施不能落地。如公司未能在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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