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
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国海防
股票代码: 60076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5
层558室
股份变动性质: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6
层
股份变动性质: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2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海防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海防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海防、公司、 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国新投资 指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风投基金 指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海防已分别向中船重工集团、七一五研究所、七一六
研究所、七二六研究所、杰瑞集团、中船投资、国风投基
金、泰兴永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其中,向中
船重工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声科技
51%股权和辽海装备 52%股权;向七一五研究所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海声科技 49%股权;向七二六研
究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辽海装备 48%股
本次交易、本次重 权;向七一六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青岛杰瑞
组、本次重大资产 指 62.48%股权;向杰瑞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
重组 的杰瑞控股 20%股权和杰瑞电子 48.97%股权;向中船投资
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杰瑞控股 40%股权和杰瑞电子
5.10%股权;向国风投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杰瑞控股
40%股权;向泰兴永志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船永志
49%股权,国风投基金已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并于 2019年
12月完成过户登记。中国海防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不超过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股份发行数
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国新投资企业名称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5层558室
法定代表人 王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002JNW8H
经营期限 2015年12月16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 10,000万人民币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
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经营范围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
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国风投基金企业名称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渝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HX6U4H
经营期限 2016年8月8日至2026年8月8日
注册资本 10,200,000万人民币
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
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
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
经营范围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
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
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
资管理顾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国新投资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1 王豹 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2 张文强 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3 柯珂 总经理 女 中国 北京 否
(二)国风投基金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董事
1 周渝波 董事长 男 中国 北京 否
2 莫德旺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3 孙晓文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4 黄锦贤 独立董事 男 新加坡 新加坡 是
5 于业明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6 马勇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7 刘征宇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监事
1 唐玉立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国 北京 否
2 吕柏乐 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3 张文强 监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高级管理人员
1 莫德旺 总经理 男 中国 北京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新投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主体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68%
2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风投基金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主体持股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22%
2 赛晶电力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2.50%
3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6.0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新投资 100%股权,实际控制国新投资,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国新投资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风投基金的股份比例为 35.29%,为国风投基金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国风投基金。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国风投基金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国新投资和国风投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税费和中介费用及支付现金对价后的净额将用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在海洋信息电子、水声探测侦察装备、工业智能装备、通信导航等领域的业务发展。
国风投基金通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认购资产的方式,已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并于 2019年 12月完成过户登记。国新投资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取得上市公司股份,引发本次权益变动。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安排;若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国新投资 - - 30,269,058 4.26%
国风投基金 21,352,015 3.38% 21,352,015 3.00%
合计 21,352,015 3.38% 51,621,073 7.26%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新投资和国风投基金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1,621,073股,占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增发后总股本的7.2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 1月,国新投资与上市公司签订相关股票认购协议,就参与中国海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进行约定。根据股票发行协议和股份发行的最终结果,国新投资于本次发行中获配30,269,058股,以现金809,999,992.08元认购,认购股份占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后总股本的4.26%。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
本次发行新股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期的首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中国海防股票交易均价的90%(26.76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76元/股。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为78,961,248股,其中国新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中的30,269,058股。
4、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国新投资以人民币 809,999,992.08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 30,269,058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已经完成本次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工作。
5、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新股已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
(1)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2)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完成内部决策程序;
(3)国防科工局同意本次重组涉及的军工事项;
(4)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重组总体方案;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无其他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三、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国新投资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国新投资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国海防的重大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除参与中国海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外,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未来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重
大交易或形成其他安排,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中国海防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____
柯珂
日期: 2020年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____
周渝波
日期: 2020年2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上市公司名称 海洋防务与信息对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中国海防 股票代码 600764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
国新 投 资 有限 公 路 12 号恩菲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司;中国国有资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大厦B座5层558
称 风险投资基金股份 册地址 室;深圳市前海深
有限公司 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室
增加■ 有■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不变□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大股东 否■ 控制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直接持股数量:21,352,015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3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51,621,073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7.2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续增持 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____
柯珂
日期: 2020年2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____________
周渝波
日期: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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