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现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骁、张建明、金小明
2020年2月14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