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关于签订西安年产10GW单晶电池及配套中试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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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4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西安年产10GW单晶电池及配套中试项目投资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类型为投资协议,由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安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乐叶”或“乙方”)投资约45亿元(含流动资金以及本项目根据技术进步需要后续投入的改造升级投资)。
    
    ?项目建设进度: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电池产能,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单晶市场份额。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
    
    ?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2、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投资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求,西安乐叶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于2020年2月11日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就西安乐叶在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电池及配套中试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根据投资金额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投资协议交易对方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西安国家民
    用航天产业基地是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共建的航天高技
    术产业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交通条件优越,人力资源丰富,区位优势
    明显,重点培育和发展航天及军民融合、卫星及应用、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
    等产业。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①项目名称:年产10GW单晶电池及配套中试项目。
    
    ②项目投资内容:乙方拟租赁甲方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购置、安装满足年产10GW单晶电池及配套中试项目的生产设备和工器具。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实施年产7.5GW单晶电池项目,二期实施年产2.5GW单晶电池项目、年产680MW单晶电池及组件中试项目。
    
    ③投资概算:乙方投资约45亿元(含流动资金以及本项目根据技术进步需要后续投入的改造升级投资,具体金额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金额为准)。
    
    ④建设周期: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⑤项目建设地点: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二期。
    
    (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租赁甲方提供的厂房和附属、配套设施,租赁期限为20年,相关租金及税费按协议约定结算,租赁期满后,乙方对租赁资产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投资建设年产10GW单晶电池及配套中试项目;甲方为本项目提供适当的优惠政策。
    
    (三)违约责任
    
    ①如因租赁资产权属、手续瑕疵或工程不达标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厂房和附属设施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诺应给予乙方同等金额的损失赔偿;甲方保证对乙方租赁厂房和附属设施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及时响应整改。
    
    ②如乙方未按期达到协议约定设计产能,甲方有权根据协议约定取消有关优惠政策。
    
    ③甲乙双方单方面违反本协议的,由违反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四)争议处理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生效条件
    
    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双方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产能规划的战略需要,该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高效单晶电池产能,强化单晶电池、组件研发能力,抢抓单晶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高单晶市场份额。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召开董事会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测算并及时披露。以上投资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投资项目实施前尚需履行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二)本次签约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三)鉴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可能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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