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9-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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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宽街博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宽街博华”)和 Goldman Sachs Shandong Retail Investment S.à r.l.

(以下简称“GS Shandong”)分别持有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利群股份”、“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7,500,000 股,分别占

公司总股本的 3.20%。宽街博华和 GS Shandong 均是由高盛集团全资拥有

的子公司管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体,两个主体作为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001)》,公告了宽街博华和 GS

Shandong 拟自 2019 年 2 月 21 日至 2019 年 8 月 20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等)合计

减持不超过 38,500,000 股公司股票,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47%(以下

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宽街博华和 GS Shandong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期

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宽街博华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共计 8,6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GS Shandong 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8,6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1.00%;宽街博华和 GS Shandong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7,210,000 股,合计

减持比例为 2.00%。本次减持完成后,宽街博华仍持有公司股份 18,8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GS Shandong 仍持有公司股份 18,895,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宽街博华和 GS Shandong 合计仍持有公司股份

37,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0%,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北京宽街博华投 5%以下股东 27,500,000 3.20% IPO 前取得:27,500,000

资中心(有限合 股

伙)

Goldman Sachs 5%以下股东 27,500,000 3.20% IPO 前取得:27,500,000

Shandong Retail 股

Investment S.àr.l.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北京宽街博华投 27,500,000 3.20% 宽街博华和 GS Shandong 均是

资中心(有限合 由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

伙) 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

第一组 Goldman Sachs 27,500,000 3.20% 宽街博华和 GS Shandong 均是

Shandong Retail 由高盛集团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管

Investment S.à 理的私募基金所拥有的投资实

r.l. 体

合计 55,000,000 6.40% —

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减持方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区间

(股) 例 式 (元) 况 量(股) 例

(元/股)

北京宽街博华投 8,605,000 1% 2019/2/27~ 集中竞 6.10- 56,197,804 未完成: 18,895,000 2.20%

资中心(有限合 2019/7/15 价交易 6.85 10,645,000

伙) 股

Goldman Sachs 8,605,000 1% 2019/2/27~ 集中竞 6.10- 56,197,656 未完成: 18,895,000 2.20%

Shandong Retail 2019/7/15 价交易 6.85 10,645,000

Investment S.à 股

r.l.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8/2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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