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关于收购新余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39.43%股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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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编号:2017—101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新余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39.43%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一)交易概述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17年11月9

日与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奇辉”、“甲方”)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借款共计2.58亿元收购由新余奇辉

持有的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辉电子”、“交易标的”、

“标的公司”)剩余39.4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奇辉电子将成为公司100%

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余

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39.43%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一)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3MA35GFRY5W

执行事务合伙人 侯文辉

主要经营场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总部经济园太阳城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 侯文奇、侯文辉

注:侯文奇持有公司股份13,413,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除此之外,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00736742875Q

法定代表人 李诗东

注册资本 10,001万人民币

住所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号

设立时间 2002年04月02日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开发、销售,安全防范、监控设备开发、安装、销

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防雷设备安装及销售,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持

经营范围 资质证经营),消防产品安装、销售,安全防范监控设备、防雷设备、消防

产品上门维修服务,有线电视工程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设备、

电子产品焊接、切割服务,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服务。(依法须经批

2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057.6057 60.57% 10,001.0000 100.00%

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943.3943 39.43% 0.0000 0.00%

合计 10,001.0000 100.00% 10,001.0000 100.00%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25,956,182.77 430,978,646.10

其中:应收账款 229,928,053.52 286,235,861.11

负债总额 152,169,104.07 165,828,369.06

净资产 273,787,078.70 265,150,277.04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83,807,541.43 226,854,891.62

营业利润 1,779,828.34 55,705,042.24

净利润 8,758,039.24 50,053,253.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26,664.13 -4,324,739.83

注:1、上述2016年度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7年数据未经审计。

2、奇辉电子所处轨道交通行业细分市场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根据奇辉

电子历史数据统计,四季度为销售旺季。最近两年,奇辉电子四季度营业收入占

全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76.30%,四季度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平均比例为

97.23%。

(四)交易标的主要业务情况

奇辉电子是一家专注于铁路行业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智能分析、视频监

控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涉及铁路客运、货运、机务、安全等领域向全国铁

3

路用户提供专业技术保障与服务,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的软硬件开发、IT系统集

成等服务。

目前中国铁路市场的18个铁路局中,奇辉电子已成功服务沈阳、济南、哈尔

滨、上海、广铁集团公司、昆明、南昌、呼和浩特、青藏铁路公司、乌鲁木齐等

14个铁路局,与客户建立了共建共生的良性合作系统,技术保障与服务贯穿咨询

设计、定制研发、工程实施、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

奇辉电子主要产品情况:

1、货运:包括铁路货运列车预检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货运安全集中监控管

理系统、铁路货场物流管理系统、货场条码化管理系统、专用线交接统计分析追

踪系统、货场编组场监控系统等。

2、客运:包括客运站旅客引导系统、行包到达管理系统、行包发送管理系

统、移动补票系统、客运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等。

3、安监:应急指挥视频监控系统、安检区人脸智能识别系统等。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39.43%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

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奇辉电子注册资本3,943.3943万元,占标的

公司39.43%股权。

(二)转让价款和税费承担

1、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8亿元,大写人

民币贰亿伍仟捌佰万元整。

2、本次转让涉及的过户、变更登记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

担。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4

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款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

乙方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首笔转让价款1亿元(人民币壹亿元)支付

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乙方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1.58亿元(人民币壹亿伍仟

捌佰万元)。

(四)出资变更登记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首笔转让价款1亿元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后,按

照相关程序标的公司启动全部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甲、乙双方予以配合。双方

同时同意奇辉电子权益自11月1日起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或本次交易事项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

1、本协议的变更,须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2、本协议非因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七)违约责任

若转让价款乙方未于约定时间内支付,则在逾期半年内,甲方按照央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及逾期天数、金额加收利息;若逾期半年后仍未支付,则除仍需按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等条件支付利息外,乙方无偿转让奇辉电子10%股权给甲方。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的,

均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管理及人员安排

股权交割完成后,侯文奇先生继续担任奇辉电子董事长,并保证现有高管团

队的稳定性。同时奇辉集团旗下其他公司或业务主体不聘任奇辉电子部门主管以

上职位的骨干员工,如确有必要,可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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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及收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关系,

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收购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的目的

公司战略聚焦轨道交通领域,以打造轨道交通行业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

业为愿景,结合多元化的产品需求进行业务布局,逐步构筑基于产品多元化和跨

界式增长的商业模式,通过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扩张,加快落实“地面到车辆、

增量到存量、走向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实现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跨界发展和平

台化经营。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推进与实践,以及近年来公司与奇辉电子在技

术、营销、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合作逐步深化,公司与奇辉电子已在发展前景、

业务规划、行业布局、技术积累等方面高度协同,深度整合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

续发展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收购的风险

1、业绩承诺无法实现风险

甲方及奇辉电子原实际控制人侯文奇、侯文辉承诺奇辉电子2017年净利润不

低于6000万元(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为准),按照奇辉电子原实际控制人侯文奇、侯文辉

及其关联人2015年6月与乙方签署的《关于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协议书》的约定,如果奇辉电子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小于截止当期末累计承诺净

利润,则奇辉电子原实际控制人侯文奇、侯文辉及其关联人应根据《增资协议书》

对公司进行补偿。此业绩承诺系基于行业的发展水平、标的公司目前的运营能力

做出的综合判断,最终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状

况等各种因素。

2、收购整合风险

6

本次交易完成后奇辉电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通

过整合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整合结果可能无法达到预

期的风险。

3、标的公司竞争力持续问题

在市场需求不断快速变化、技术迅速更新的趋势之下,企业是否具备强有力

的、持久的竞争优势,已成为决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奇辉电子作为铁路行

业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智能分析等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若无法及时获得客

户需求、通过创新和研发解决客户问题,将在快速的行业发展过程中处于被动局

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方面,奇辉电子深耕于铁路信息化建设领域,处在铁路信息化的前沿,对

于铁路相关软件开发、智能分析、视频监控等具有深刻地理解,同时能更深入地

捕捉客户需求,与公司软件及检测产品在业务渠道、技术开发等方面产生互补;

另一方面,公司业务覆盖轨道交通领域地面设备、车辆设备、服务平台及系统化

集成,具备全国范围内的客户资源及营销渠道,可以推动奇辉电子相关产品在地

铁领域的拓展。

通过本次交易,奇辉电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奇辉电子具有良好的盈利

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交割完成后,奇辉电子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

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加股东回报,提升公司价值。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借款共计2.58亿元收购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的奇辉电子39.43%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地面到车辆、增

量到存量、走向国际化”战略目标,打造轨道交通行业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

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

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

7

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股权转让协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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