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 沈机 公告编号:2017-8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沈机 股票代码 00041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天右 林晓琳
办公地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电话 024-25190865 024-25190865
电子信箱 smtcl410@smtcl.com smtcl410@smtcl.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2,247,420,537.55 3,145,691,961.44 -28.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6,978,424.70 -443,725,390.0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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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07,173,518.68 -455,777,170.46 -11.28%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665,560.91 -1,293,062,450.00 97.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58 -12.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0.58 -12.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21% -24.14% -97.0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27,063,557,474.45 24,798,383,742.97 9.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3,097,550.19 658,502,802.28 -75.2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6,093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沈阳机床(集
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30.13% 230,671,780 22,114,037 质押 80,500,000
公司
紫光集团有
国有法人 0.71% 5,470,000
限公司
钟振鑫 境内自然人 0.60% 4,594,000
绿地金融投
境内非国有
资控股集团 0.38% 2,900,000
法人
有限公司
沈阳市风险 境内非国有
0.27% 2,080,000 2,080,000
投资公司 法人
谢祥泉 境内自然人 0.26% 1,985,971
郑雪华 境内自然人 0.24% 1,835,200
林秀伟 境内自然人 0.24% 1,814,050
叶晶 境内自然人 0.23% 1,765,900
蒋敖齐 境内自然人 0.22% 1,652,900
1、公司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仅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是本公
司的控股股东,关联属性为控股母公司,所持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2、公司前十名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动的说明
3、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上述股东谢祥泉、林秀伟通过融资融券账户分别持有股票 1,773,571 股,1,220,000 股
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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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
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7年度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7亿元,同比减少28.56%;实现利润总额-4.99亿
元,同比增加0.49%。截止2017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270.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1.63亿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公司加快推动企业由传统制造商向工业服务商转型升级,着力发展i5智能机床
新业务,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经营,打造公司核心业务,构建智能新生态。聚焦竞争对手及
行业,优化产品,完善工艺解决方案,提升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进企业由功能型向业务型、
由制造型向服务型转变。
1.加速i5智能产品布局
强化i5智能机床行业属性
公司围绕行业属性,精心打造各系列产品的行业竞争力,使各产品在细分行业里更专注、
更专业。深入细化行业领域,聚焦工艺需求,对机床进行调整改进。如i5T1针对卫浴行业零
件加工需求,采用排刀和动力头,调整规格尺寸、缩小占地面积等;针对轴类等行业零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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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痛点,开发应用智能尾台模块,自动感知工件位置、压力、速度,实现顶紧力智能调节,
满足了零部件的多序集成加工需求,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
推进i5智能工厂建设
不断扩展与地方政府、下游客户的三方合作案例,借力国家、省、市政策支持,在多个
重点区域建立i5智能工厂,成为机床行业的智能制造典范。
开启i5智能智造谷建设
推动i5智能制造生态迈向更高形态,即由N个智能工厂+i5智能制造体验中心、区域行业
研发中心、实训培训中心、云服务中心、智能检测中心和再制造中心六大公共服务中心构成
的“i5智能制造谷”。地方政府提供厂房,公司提供设备、技术等综合服务。
2.推进新商业模式发展
2017年,公司面向未来,继续推进U2U分享、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等多种新商业模式的发
展,进一步转变传统买卖的销售方式,增加公司工业运营、服务资源,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和
未来发展能力。依托分享商业模式和产业金融工具,引导和刺激用户需求,构建更紧密客户
关系,拉动公司业务快速增长。
3.加强品牌管理
参加机床展览会:通过参展无锡太湖国际机床展览会、北京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机床展览
会、第十二届东北机床与金属加工展览会暨沈阳工装模具展览会等多个展会,公司向市场成
功展出了i5智能机床、智能工厂解决方案,以新技术、新理念、新服务、新模式,展示了信
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入融合及共享方式的全新商业模式。
加强与政府合作:不断加强与全国“百强县”政府的合作,充分借力当地政府在产品推介
会、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客户和公共服务平台方面的信息及资源优势,开创多种合作模式,
助推当地产业升级。
加强校企合作:与沈阳工学院共建“i5智能制造学院”,推动人才链、创新链和产业链的
深度融合;为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学期“i5智能机床班”学生提供i5M系列机床实训。
4.强化公司资本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7月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的申请获得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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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
通知(财会〔2017〕15 号),规定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
项目,用于核算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并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
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要求全面
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
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
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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