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7-050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半年报无异议。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金利华电 股票代码 300069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鲁佳斐 葛美华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傅村镇华丰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傅村镇华丰
办公地址
东路 1088 号 东路 1088 号
电话 0579-82913599 0579-82913599
电子信箱 mulbilee@163.com info@jlhdq.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8,438,086.97 153,030,359.38 -9.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768,531.68 19,720,155.07 -4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9,947,260.51 18,221,037.01 -45.41%
益后的净利润(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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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159,894.89 -993,278.57 -822.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7 -47.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7 -4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0% 3.97% -1.87%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908,950,733.28 821,020,076.35 1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17,886,060.97 507,117,529.29 2.1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5,655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赵坚 境内自然人 28.04% 32,803,238 24,602,428 质押 10,000,000
珠海安赐成长股
权投资基金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97% 17,515,000 0 质押 439,900
(有限合伙)
赵康 境内自然人 8.55% 10,000,048 0 质押 1,000,000
工银安盛人寿保
险有限公司-自 其他 2.96% 3,466,123 0
有资金
沈磊 境内自然人 1.56% 1,826,010 0
长安基金-浦发
银行-长安黑珍
其他 1.45% 1,700,000 0
珠 1 号分级资产
管理计划
王克飞 境内自然人 1.45% 1,692,100 0
吴园园 境内自然人 1.38% 1,616,600 0
原永军 境内自然人 1.33% 1,552,000 0
陈国英 境内自然人 1.11% 1,300,998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赵坚与赵康为父子关系,赵坚与赵晓红为兄弟关系,赵晓红与赵康为叔侄关系,除前述
说明 外,无法获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股东王克飞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34,000 股外,还通过国信证券股份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958,1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692,100
(如有)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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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7年上半年,尽管陶瓷绝缘子产品销售收入上升并新增了戏剧业务收入,但由于公司玻璃绝缘子产品执行的订单金额
及销售单价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导致2017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843.81万元,同比下降9.54%;同时,加之陶瓷绝缘
子产品因销售收入增加及业务拓展所导致的销售费用同比上升等因素,导致2017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1,076.85万元,同比下降45.39%。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2017年经营计划及发展战略逐步有序地开展工作,在传统绝缘子业务的基础上,通过自主发展和对
外收购的方式加强文化业务发展,新增戏剧业务收入,完善了公司业务结构,提高了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1)绝缘子业务
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努力维持特高压线路用玻璃绝缘子市场地位,重点加强订单供货和售后服务工作,借此保持客户满
意度和运行业绩,同时,公司也加大力度拓展陶瓷绝缘子市场,报告期内陶瓷绝缘子订单执行量同比上升,子公司江西强联
电气有限公司“超特高压输电线路悬式瓷绝缘子生产线”项目截至报告期末也已投入试生产,完成了铁路棒形产品的CRCC
认证,具备了向铁路系统供应棒形产品的资格,同时长棒形产品已实现量产,实现了线路盘形悬式、线路长棒形、湿法棒形
支柱、干法棒形支柱等多种类别产品的供货能力,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提高了抵御市场变化的能力。国际市场方面,公司继
续完善海外营销体系以及积极通过参与海外市场招投标等方式来不断开拓海外新市场,未来将紧抓“一带一路”、全球能源
互联网建设的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国际化发展步伐。
技术创新与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步推进新产品研发,改进生产工艺,做好未来市场技术储备,保持行业技术
领先优势。未来,公司将坚持技术创新,持续进行研发和产业化投入,以市场为导向,以多伞型、特大吨位、以及适用海外
用户的异形玻璃绝缘子为重点进行研发、系列化及产业化。
人才培养及储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引进湿法、干法棒形产品专业技术人员及储备干部,扩充上述
产品生产的技术力量并逐步培养技术后备力量。
(2)戏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了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华时代”)51%的股权,收购
完成后,央华时代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由此新增了戏剧投资、制作及演出业务。2017年上半年,央华时代实现剧目
全国巡演共计88场,演出的剧目包括《如梦之梦》、《那一夜在旅途中说相声》、《海鸥》等8部作品,获得了出色的市场
口碑并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下半年,央华时代将在继续加强剧目全国巡演的基础上,策划筹备古宅戏项目,开展并深化
与尤里伊万诺维奇耶列明、拉姆尼库兹马奈特等国际知名戏剧导演的合作,汲取世界优秀戏剧作品和舞台创作的营养,
用高品质的美学作品发展更多的戏剧文化消费群体,实现戏剧的更大影响。
未来,公司将加大在影视投资等文化板块的投入,加强转型力度,进一步完善业务结构。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报告期中,调增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1,377,825.54元,调减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1,377,825.54元。
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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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6年12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各使用
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利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利华”)、上海赫金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金文化”)。2017年1月16日,赫金文化完成工商登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月19
日,北京金利华完成工商登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6日及2017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收购北京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出资7,650万元收购央华时代股东宁波大榭秀戏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大榭坤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央华时代51%股权。2017年3月13日,央华时代51%
股权的资产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完成。2017年3月24日,公司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合计5,355万元,央华时代及其全资
子公司西藏央华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央华古宅戏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央华时代持股比例为51%)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坚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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