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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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17-034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同和药业 股票代码 30063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志承 张波

办公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

电话 0795-4605333-8018 0795-4605333-8016

电子信箱 dm@jxsynergy.com xta0358@163.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2,985,125.26 121,073,784.15 26.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388,880.51 27,419,949.05 2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1,710,279.08 26,242,063.20 20.84%

益后的净利润(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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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303,196.77 19,122,743.88 -185.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6 4.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 0.46 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7% 10.53% -3.1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670,279,286.90 418,960,553.45 5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01,078,103.16 304,655,079.34 97.3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5,77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庞正伟 境内自然人 18.85% 15,081,081 15,081,081 质押 5,000,000

丰隆实业有限公

境外法人 18.85% 15,081,081 15,081,081

奉新金辉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81% 12,648,649 12,648,649 质押 6,260,000

伙)

赵鸿良 境内自然人 7.30% 5,837,838 5,837,838 质押 830,000

中国-比利时直

国有法人 6.94% 5,555,676 5,555,676

接股权投资基金

奉新驰骋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5% 2,918,919 2,918,919

伙)

陈敏 境内自然人 3.04% 2,432,432 2,432,432 质押 2,400,000

万文婧 境内自然人 0.84% 670,600

莫秀良 境内自然人 0.63% 505,363

上海郝味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6% 444,324 444,324

限合伙)

庞正伟和丰隆实业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庞正伟为奉新驰

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控股股东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赵鸿良为本公司董事;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新金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蒋元森;

说明 上海郝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主要为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的员工,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

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陈英辉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证券账户持有 160300 股;佟麟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如有)

持有 1587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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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随着国家新医改政策的不断推进,2017年上半年仍处于医药行业政策的调整期和市场动荡期,尤其是两票制、一致性

评价等政策落地,让医药行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2017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实现了较为稳健的

增长,实现营业总收入152,985,125.26元,同比增长26.3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388,880.51元,同比增长

21.7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1,710,279.08元,同比增长20.84%。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市场营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自2016年下半年欧盟CEP证书恢复以来,来自欧盟原有客户逐步恢复订单,销售额持续恢复性增长,

同时,加大新客户的开拓力度,通过这两方面的努力,实现了营业收入的稳健增长。

(二)生产与质量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意识,严格按GMP要求组织生产,加强细节管理与检查控制,继续推进现场“四

无”管理(“四无”指无锈、无尘、无油、无料),将公司的生产与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国内

外官方及客户检查共16次。

(三)研发与注册方面

公司产品研发与注册工作稳步推进。报告期内研发技术团队工作主要是开发新产品及对现有产品工艺持续进行优化和

完善。报告期内在研产品7个,其中新立项产品4个,中试生产3个;并完成试生产2个产品,客户定制加工产品1个。报告期

内,新申请了3项发明专利;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21项,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项。2017年5月27日,公司“高

纯度坎地沙坦酯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荣获江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报告期内,公司新提交了四个原料药品种的美

国注册文件,并获得相应的US-DMF登记号;新提交了一个原料药品种的韩国注册文件申请。

(四)安全与环保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理念,积极开展举行各种形式的应

急预案演练、消防演练,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降低微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同时严格控制三废排放,严格执行

清污分流,从工艺技术上减少反应副产物,重视废物利用、变废为宝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

(五)项目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IPO募投项目的实施,募投项目之一“年产800吨加巴喷丁、10吨达比加群酯、30吨阿扎那韦、

150吨醋氯芬酸、150吨塞来昔布、33吨沙坦类中间体新、改、扩建设项目”目前车间土建工程已封顶,即将进入设备采购与

安装阶段,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募投项目之二“江西省特色原料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也在按计划实施。

(六)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更为精准的招聘、培训和培养机制,为建立公司内部人才梯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拓展人才资源

储备渠道,通过公司品牌形象推广,建立人才资源储备库;通过人才盘点与工作分析,为人员优化配置提供客观依据;与国

内多所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告期内,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引进2名博士进站开展科研工作。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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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财会[2017]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依据此规定与本

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收入。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

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报告期影响金额为443,550.04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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