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来源:深交所 2016-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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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6-29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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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薛季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永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李掌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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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7,245,288.18 169,793,415.28 10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4,758,481.20 75,226,049.76 9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2,365,882.56 75,061,550.15 -30.2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96,025,566.97 3,089,789.55 -32,336.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68 0.0310 50.9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68 0.0310 50.9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1% 1.91% 和上年同期持平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总资产(元) 8,189,282,055.69 8,743,858,003.24 -6.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508,721,164.96 7,654,141,182.17 -1.90%

注:1. 因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会计准则要求,对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的每股收益按

照调整后新股本 309,049.17 万元计算列报。

2.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业,证券投资(含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公司的日常业务主营业务范围之一,但根据《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及该公告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

要求,对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收益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123,232,663.5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投资收益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532.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0,797,532.88

合计 92,392,59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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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业,按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对非金融企业贷

55,442,652.77

业收取的贷款利息收入 款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故收取的贷款利息收入为经常性损益。

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业,按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投资交易性金融

处置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369,689.97 资产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故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损益为经

取得的投资收益

常性损益。

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业,按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投资交易性金融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

-3,966,025.00 资产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故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变动损益为经常性损益。

注: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业,证券投资(含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公司的日常业务主营业务范围之一,但根据《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及该公告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

要求,对投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收益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4,773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4.58% 534,314,049 114,314,049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国家 21.33% 329,667,576 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67% 41,313,181 41,313,181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

其他 2.22% 34,338,006 34,338,006

值成长定向增发 333 号资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资产-招商银行-华润深国投

信托-瑞华定增对冲基金 2 号集合资金信 其他 1.92% 29,735,537 29,735,537

托计划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1.92% 29,653,347 28,073,347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1.70% 26,314,920 0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67% 25,772,004 25,7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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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30% 20,026,800 0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南京三宝 1 号

其他 1.02% 15,772,574 15,772,574

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0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329,667,576 人民币普通股 329,667,576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26,314,920 人民币普通股 26,314,92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26,8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26,8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6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670,00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兴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5,279,500 人民币普通股 5,279,500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渝信创新优势拾壹号集合

5,213,380 人民币普通股 5,213,380

资金信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

资基金

1.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均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国资委。2.公司第一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除第二大股东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外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前 10

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无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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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减少45.51%,主要是因为发放贷款增加等;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100%,主要是由于期初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到期;

3.贷款增加64.87%,主要是因为本期贷款发放增加;

4.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保障基金,即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融资性资金信托发行规模的1%

计算缴纳的应由融资人认缴的信托保障基金。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部分项目的保障基金由我公司代缴。据统计,2015年年底

公司代缴29,684.06万元,2016年一季度末公司代缴46,181.03万元;

5.应付股利增加4,349.10%,主要是本期应付股利已计提但尚未分配;

6.其他流动负债减少100%,主要是归还保障基金公司资金;

7.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80.87%、其他综合收益减少80.73%,主要是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及公允价值下降,对应的

其他综合收益转出,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同时相应减少;

8.手续费净收入增加72.78%,主要是信托主业的拓展使得信托报酬增加;

9.投资收益增加1,060.84%,主要是本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收益增加;

10.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106.78%,是由于应税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11.业务及管理费增加127.29%,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创新,各方面费用较上年同期均增加较多;

12.所得税费用增加89.98%,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应税所得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2,336.03%,主要是本期发放贷款及拆入资金到期归还;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68.79%,主要是公司金融产品投资到期收回使得投资活动流入的现金增加;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是本期归还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资金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划

付的拟分配现金股利。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006年6月12日,本公司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委托公司经营、管理、使用、处置本公司原转让给其的账面价值为239,976,258.19元之资产,处置完毕,其经营、管理、使

用、处置所得归本公司所有。

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受托资产239,976,258.19元,已处置资产148,876,810.42元,处置资产累计亏损17,041,299.85元,

收回现金131,835,510.57元。

2014年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受托资产经营、管理、使用、处置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审核报告。

2、公司信托财产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015年2月13日,A自然人委托公司将信托资金2,000万元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陕西澄合华

宇工程有限公司,期限为一年半。

2015年3月,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将信托资金30亿元委托公司贷给大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期限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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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015年10月29日,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信托资金20,000万元委托公司贷给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期限为3年。

3、因福建泰宁南方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林业公司)无法按期偿还信托贷款,为有效维护信托受益人权益

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我公司采取了申请强制执行保全资产和受让信托受益权等方式以求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2014年6月12

日,我公司收到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4)泰执委字第13-1号]。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处置等工作。该

事项详细披露于2014年6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15 年

末总股本 1,545,245,86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 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0 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545,245,86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090,491,732股。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6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4月6日。该事项详

细披露于2016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5、因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公司”)未能按期偿还信托贷款,为有效维护信托受益人权益和广大

股东的利益,我公司采取受让信托受益权等方式并提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7日作出《执行裁定书》,并于2013

年8月9日完成了对裕丰公司等被执行人原提供抵(质)押担保资产等的查封。2016年3月2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

查封的部分抵押资产作出《执行裁定书》([2013]西执证字第00022-6号),将被执行人无锡湖玺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在江苏省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32号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4处房产共作价8,997.5万元,交付我公司抵偿借款。相关事项详细披露于2013

年4月27日、2013年8月13日、201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6、2016年4月22日,经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类选举,薛季民、姚卫东、桂泉海、卓国

全、王晓芳、殷醒民、张俊瑞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段小昌、李易桓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与2016年4月5

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晓烨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该事项详细披露于2016年4月2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7、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38号文《关于核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330,578,51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996.16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

募集资金人民币3,167,999,996.20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希会验字[2015]第0126号验资报告。2015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733,517,772.64元。本报告期:

(1)发放贷款780,000,000.00元;

(2)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信托项目200,000,000.00 元;

(3)补充流动资金132,455,555.56元;

(4)产生利息984,477.81元。

2016年3月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22,046,694.89 元。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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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2011 年 10 月 31 日,为确保本次发行

后陕国投的独立性,陕煤化集团承诺:

作为陕国投的第一大股东期间,陕煤 截止目前,陕

陕西煤业化工

化集团将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2011 年 10 月 煤化集团没

集团有限责任 其他承诺 无

完善陕国投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 31 日 有违反承诺

公司

陕煤化集团及其关联人与陕国投在人 的情形。

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

相互独立。

2011 年 10 月 31 日,为规范本次发行

后陕煤化集团与陕国投的关联交易,

陕煤化集团承诺:(1)在陕煤化集团

成为陕国投第一大股东后,陕煤化集

收购报告书

团将善意履行作为陕国投第一大股东

或权益变动

的义务,不利用陕煤化集团所处的地

报告书中所

位,就陕国投与陕煤化集团或陕煤化

作承诺

关于同业竞 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

截止目前,陕

陕西煤业化工 争、关联交 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陕国投

2011 年 10 月 煤化集团没

集团有限责任 易、资金占 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陕国投 无

31 日 有违反承诺

公司 用方面的承 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2)在

的情形。

诺 陕煤化集团成为陕国投第一大股东

后,如果陕国投必须与陕煤化集团或

陕煤化集团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任何

关联交易,则陕煤化集团承诺将促使

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和

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

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

定。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2012 年 1 月 20 日,为避免陕西煤业

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陕煤化集团")下属西安开源国际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投资")与

关于同业竞 陕国投在开展金融股权投资领域可能

截止目前,陕

首次公开发 陕西煤业化工 争、关联交 产生的竞争,陕煤化集团承诺:(1)

2012 年 01 月 煤化集团没

行或再融资 集团有限责任 易、资金占 如果陕国投正在与一家金融机构进行 无

20 日 有违反承诺

时所作承诺 公司 用方面的承 投资接洽,在陕国投没正式退出之前,

的情形。

诺 陕煤化集团将不会与该金融机构进行

有关投资的接洽;(2)陕煤化集团将

通知开源投资,要求其今后在进行新

的金融股权投资时,不控股其他信托

公司;(3)陕煤化集团同意在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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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前提下,

各自采取有效的内部公司治理机制,

加强相互间的持续合作,避免可能导

致资源浪费或损毁名誉的竞争行为。

2015 年 7 月 8 日,陕煤化集团承诺:

本公司作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第一

大股东,现就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

情况作出如下确认及承诺:截至本确

认和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持有上市

公司 420,00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4.58%。本公司确认,自上市公司审

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日前六

个月(即 2014 年 4 月 30 日)起至本

确认和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未减持

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自本确认和承诺

函出具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 自本确认和

成后六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间 承诺函出具 截止目前,陕

陕西煤业化工

"),本公司没有在承诺期间减持上市 2015 年 07 月 日起至本次 煤化集团没

集团有限责任 其他承诺

公司股份的计划,并承诺在承诺期间 08 日 非公开发行 有违反承诺

公司

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包括承诺 股票完成后 的情形。

期间因上市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 六个月内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

等产生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若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上

市公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上述承诺期满后依法发生任何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情形,本公司将严格按

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关

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

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本确认和承

诺函为不可撤销确认和承诺,一经作

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自陕国投本

次发行结束

2015 年 11 月 27 日,陕煤化集团承诺: 截止目前,陕

陕西煤业化工 之日(指本次

股份限售承 自陕国投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 2015 年 11 月 煤化集团没

集团有限责任 发行的股份

诺 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27 日 有违反承诺

公司 上市之日)

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的情形。

起,三十六个

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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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

自陕国投本

公司;泰达宏利

次发行结束

基金管理有限

2015 年 11 月 27 日,本次发行的其他 之日(指本次

公司;申万菱信

投资者均承诺:自陕国投本次发行结 发行的股份 截止目前,没

(上海)资产管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11 月

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 上市之日) 有违反承诺

理有限公司;中 诺 27 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 起,十二个月 的情形。

节能资本控股

份。 内不转让本

有限公司;中广

次认购的股

核财务有限责

份。

任公司;创金合

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股权激励承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无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时履行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份来源

成本(元)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值(元) 益(元) 科目

2,525,000 3,547,500 可供出售

基金 500038 基金通乾 2,500,000 0.13% 2,500,000 0.13% 发起人

.00 .00 金融资产

29,909,32 18,740,67 -3,960,23 交易性金 二级市场

股票 300024 机器人 331,400 0.04% 331,400 0.03%

3.08 0.00 0.00 融资产 购入

-15,100.0 交易性金 二级市场

股票 002779 中坚科技 6,055.00 500 0.00% 500 0.00% 24,000.00

0 融资产 购入

交易性金 二级市场

股票 002785 万里石 1,145.00 500 0.00% 500 0.00% 12,225.00 9,305.00

融资产 购入

1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2,441,52 22,324,39 -3,966,02

合计 2,832,400 -- 2,832,400 -- -- --

3.08 5.00 5.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

2016 年 02 月 26 日

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

2016 年 03 月 22 日

日期(如有)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薛季民

201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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