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
一、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本财务报告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曾红、陈必明、李承瑞审计,并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蜀审〔96)字第3-20号。
1、简化的资产负债表(合并)1996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元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89258071.39 121534586.06
长期投资 44691232.96 47234105.75
固定资产净值 66600653.07 65903615.51
固定资产清理 15455.72
在建工程 54913728.23 59033108.16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33323330.09 32694813.54
资产总计 288787015.74 326415684.74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66229362.97 91415867.44
长期负债 3259729.19 3288221.41
负债合计 69489092.16 94704088.85
股本 94900000.00 94900000.00
资本公积 117568532.21 117568532.21
盈余公税 5860330.87 7722381.69
其中:公益金 1953443.63 2574127.24
未分配利润 969060.50 11520681.99
股东权益合计 219297923.58 231711595.8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88787015.74 326415684.74
2、简化的损益表(合并)金额单位:元
项目 1996年1一6月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22861810.50 23062545.05
主营业务利润 12754847.35 12220551.84
投资收益 2092540.00 152000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一243066.98 -222888.32
利润总额 14604320.37 13517663.52
所得税 2190648.06 2027649.53
净利润 12413672.3l 11490013.99
3、主要财务指标
1996年1-6月 上年同期数
每股收益 0.131元 0.157元
净资产收益率 5.36% 6.77%
每股净资产 2.44元 3.10元
4、财务报表附注
1)流动资产期未数比年初数增加32276514.67元,主要是货币资金增加。
2)流动负债期未数比年初数增加25186504.47元,主要是新增短期借款 32000000
.00元。
3)应收帐款:1735055.57元
帐龄分析 户数 金额(元) 占总额比例(%)
l年以内 71 1586809.17 91
1-2年 6 101340.40 6
2-3年 2 46906.00 3
合计 79 1735055.57
4)其他应收款:24197071.11元
帐龄分析 户数 金额(元) 占总额比例(%)
l年以内 89 22340052.09 92.33
1一2年 29 1660001.44 6.86
2-3年 5 197017.58 0.81
合计 123 24197077.11
5)长期投资:47234105.75元
股票投资:250000.00元
债券投资:500000.00元
其他投资:46484105.75元
6)资本公秩金:117568532.21元,与期初数一致,本期无变化。
7)盈余公积:7722381.69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利润分配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906887.24 1241367.21 5148254.45
公益金 1953443.63 620683.61 2574127.24
合计 5860330.87 1862050.82 7722381.69
8)未分配利润:11520681.99元
期初存留:969060.50元
期末增加:10551621.49元
合计:10520681.99元
9)投资收益:2090540.00元,系股票投资收益。
二、经营情况回顾与展望
1、上半年经营情况回顾
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成都市旅游市场的供需矛盾继续加剧,公司主营一一成
都西藏饭店面临的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为此,公司坚定不移地执行“稳定客源、加
快改造、树立名牌、保持效益”的经营方针,坚持民族特色,强化推销和内部管理,
实施名店战略,在同行业经济效益普遍下降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预定
目标,为实现全年经营目标奠定了基础。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收入2286万元,税后
利润1241万元,分别为去年同期的99.1%和108%,为期计划的95.3%和1l2%。
公司在稳定西藏饭店效益的同时,加快了饭店设施的改造工程,饭店康乐部配套项
目“星光迪吧”于6月teB正式开业,餐饮楼改造进入电梯井基础挖掘阶段,桑拿、
健身保龄球等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和部分土建工程。大
公司重点投资项目上海西藏大厦已完成了场地动迁合同的签署、大厦初步设计以及
与市政工程相衔接等工作,正式动迁于7月6日开始实施;明珠物贸广场已完成工程
开工各项手续以及凿井、降水、护壁桩等前期工程,7月22日正式破土动工;黄瓦街
综合楼顺利完成土建工程,于7月中旬进二次装修阶段; 鲁家湾水电站的引水工程
己完成全部进度的80%,前池工程完成60%,厂区主体完成70%等;四川田力
宝公司进行了企业工商登记注册、设备订购和产品试验推广,试验效果显著,产品
受到了当地农民的极大欢迎。
2、下半年展望
1)、下半年饭店将在四川省各大城市建成集团式预订网络系统, 力争多拉客源,
全面完成经营目标。
2)、确保改造工程按计划进行,新建的国际会议厅预计在9月底前投入使用,继续
进行大厅改造设计、规划报批和桑拿、保龄球等装修工程的前期工作。
3)、上海西藏大厦预计9月底前完成房屋拆除、场地平整并开工奠基,年内争取完
成基础工程至正负麦;成都明珠物贸广场计划年底完成基础工程至正负零;按黄瓦
街综合楼使用规划,超级市场和餐饮楼12月中旬进入试营业;鲁家湾水电站定于年
底竣工发电;四川田力宝公司计划7月底动工建厂,年底投入试生产。
三、重大事件的说明
1、公司股利分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10元(含税)
的方式实施了1995年度红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6月 21 日, 除息交易日为
1996年6月24日,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公众股每股红利为0.186 元, 交易时间为
1996年7月1日至7月26日。
2、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件
四、发行在外股日的变动和权边结构的变化
1、股权结构情况:
1996年6月30日(万股) 比例(%) 1995年末(万股) 比例(%)
1)、尚未
流通股份 5590.00 58.90 5590.00 58.90
其中:国家持股 4843.80 51.04 4843.80 51.04
发起人法人持股 746.20 7.86 746.20 7.86
2)、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
人民币普通股 3900.00 41.10 3900.00 41.10
3)、股份合计 9490.00 100.00 9490.00 100.00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基准日1996年6月30日
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国有股) 48438000 51.04
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发起人法人股) 3731000 3.93
西藏兴藏实业开发公司(发起人法人股) 3731000 3.93
金信房产 130109 0.14
注:公司前10名股东中有6名个人股东,其持股数均未达信息披露份额。
五、股东大会简介
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于1996年5月10日在成都西藏饭店五楼会议室召开, 到会股东
35人,代表股权数565625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60%。 经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批准公司1995年度工作报告
2、同意批准公司1995年度财务报告
3、同意批准公司重大投资项目
4、同意批准公司199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1995年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4585953.5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公司盈利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2458595.35元,按税盾利润的5 %提取
公益金1229297.68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898060.50元。公司1995 年度实行
现金分红派发股利,每10股分红2.10元(含税),余额969060.50 元留作下一年度
分配。
5、同意批准公司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同意批准公司1996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7、同意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
具体条款的修改情况列示如下:
第一章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00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9490万元。
第三章第十一条 增加:
(五)公司1994年度股利分配按每10股送红股3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490
方股,面值总额为9490万元,其中:
1、国家持有的普通股:4843.8万股,占总股份的51.04%
2、法人持有的普通股:746.2万股,占总股份的7.86%
其中,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的373.1万股,占总股份的3.93%;
西藏兴藏实业开发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373.1万股,占总股份的3.93%。
第二十三条 修改为:任何个人股东不得持有本公司千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普通
股:除公司发起人以外,任何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百分
之五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
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第三十一条 持有董事会决定的最低股份限额以上的股未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
并行使表决权……修改为:凡公司股东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二条 (二)修改为:
特别决议应由代表股份总额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出席,并由出席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
的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 删除第(一)、(二)款:
(一)、公司增、减股本
(二)、发行公司债
第六十六与六十八条之间插入:
第六十八条 公司公益金
公司法定公益金按照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提取。
六、备查文件
董事长兼总经理何盛秋先生亲笑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版)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度报告
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