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6-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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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 一、财务报告(末经审计) (一)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1、简化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 95.12.31 96.6.30 流动资产 1,659,107,503.58 1,758,520,467.78 长期投资 3,106,497.65 3,106,497.65 固定资产净值 236,950,222.72 227,266,658.90 在建工程 132,905,868.30 163,073,621.19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51,755,722.12 49,362,491.26 其他长期资产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


一、财务报告(末经审计)
(一)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1、简化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 95.12.31 96.6.30
流动资产 1,659,107,503.58 1,758,520,467.78
长期投资 3,106,497.65 3,106,497.65
固定资产净值 236,950,222.72 227,266,658.90
在建工程 132,905,868.30 163,073,621.19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51,755,722.12 49,362,491.26
其他长期资产 1,473,670.31 1,473,670.31
资产总计 2,095,299,484.68 2,202,803,347.09
流动负债 860,768,909.72 999,655,968.06
长期负债 64,055,252.84 64,055,252.84
负债合计 924,824,162.56 1,003,711,220.00
股东权益 1,170,475,322.2 1,199,092,126.19
股本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资本公积 602,493,888.27 602,753,898.27
盈余公积 37,441,723.28 37,441,723.28
未分配利润 80.539.710.57 108,896,504.64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2,095,299,484.68 2,202,809,347.09
2、简化的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96.6.30 95.6.30
主营业务收入 251,705,970.85 204,896,361.83
主营业务利润 32,750,960.24 35,814,346.72
其它业务利润 282,762.05 997,199.83
投资收益 221,951.35 184,171.59
补贴收入 0 3,608,921.28
营业外收支净额 66,092.68 (191,520.08)
利润总额 33,321,766.32 40,413,119.34
所得税 4,964,972.25 6,049,761.82
净利润 28,356,794.07 34,363,357.52
3、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 0.06元人民币
(2)每股净资产 2.66元人民币
(3)净资产收益率 2.36%

4、财务报表附注
(1) 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一九九五年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一
致。
(2)主营业务收入

截至1996年6月 截至1995年6月
30日止六个月期间 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发电设备营业收入 247,291,434.26 196,750,970.76
劳务收入 4,295,832.78 6,406,013.70
工矿备件营业收入 118,703.81 1,739,377.37
251,705,970.85 204,896,361.83

(3)根据本公司历年来的经验,许多大型生产项目一般会于下半年完成及结算盈利故
于上半年实现之利润并未能如其他行业之业绩般能于全年内平均分配, 此乃本期净
资产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主要原因。
(二)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中期业绩及附注
本公司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至截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未经审核
之中期业绩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附注 截至一九九六年 截至一九九五年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营业额 251,706 205,003
除税的盈利 33,322 36,962
税项 (2) 4,965 6,050
股东应占盈利 (3) 28,357 30,912
每股盈利 (4) 人民币0.06元 人民币0.08元

附注:
(1)上述之中期业绩乃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与前期所采用之会计政策一致。
(2)本公司之税项为中国所得税,乃根据本期之应课税溢利,按所得税税率15%(一九
九五年:15%)计算。
(3)本期股东应占盈利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的储备(一九九五年:无)。
(4)每股盈利乃根据本期之股东应占盈利人民币28,357,000元(一九九五年:人民币
30,912,000元)并按本期已发行股数450,000,000股(一九九五年:390,000, 000股)
计算。
(5)香港公认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对股东应占盈利之影响
(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一九九六年 截至一九九五年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
按中国会计准则之净利润 28,357 31,363
香港公认会计准则之调整
储备项目重分类至经营盈利 ─ 40
由上半年度转回按
长期合同法计算之利润 ─ 617
汇兑损益之差异 ─ (4,108)
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之股东应 28,357 30,912

二、经营情况回顾与展望
1、上半年经营情况回顾
上半年本公司紧紧围绕争订单、抓管理、降成本的方针目标,在生产、 经营等方面
都取得较好成绩。截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止上半年度,完成工业总产值约2. 42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于期内完成水轮发电机组4组/131MW,汽轮发电机7台/640MW,
交直流电机59台/83MW。实现出口创汇达1206万美元。
于期内,本公司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在承接订单方面取得可喜
的佳绩。上半年本公司承接国内订单逾3亿元人民币,外销和国内创汇订单逾3000万
美元。共承接订货超过5亿元人民币。主要项目包括湖北高坝州3×84MW、湖南江垭
3×100MW、四川金华3×14MW及出口危地马技3× 20MW的水轮发电机组和陕西宝鸡2
×300MW及出口伊郎4×325MW的汽轮发电机。
期内,本公司加速技术进步,强化质量管理。抓好三峡及600MW 汽发等大容量水火电
机组关键技术和开展市场急需产品的科研工作,围绕公司年度质量方针,制定38项质
量目标和12项目标分解措施施计划。同时,本公司围绕主要产品,开展了目标成本管
理工作,并按计划进行技改基建工作,上半年共投入技改资金3700多万元人民币。主
要项目包括线圈厂房扩建、汽发试验站改造、购置大型自动焊接装置等。
本公司今年上半年共动用募股资金约2259万元人民币,其中约1959 万元人民币用于
技改项目投资,约300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七五”贷款。截止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
日,未动用之募股资金余款约49572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拨作短期存款分别存于中国
银行香港分行及中国境内有关银行。
2、下半年展望
下半年本公司以用户合同交货期为中心组织生产,抓管理、抓质量。 按照生产计划
安排,贯彻“抓产品、抓急需、抓在制”的生产组织原则,更为有效地组织生产, 力
争下半年的产量比上半年有一个较大的增长幅度,圆满完成全年生产任务。 本公司
围绕几个大项目的投标招标工作,不懈努力,进一步开拓市场。同时本公司以资金管
理为重点,加强财务成本工作及一系列基础管理工作。本公司仍将强化质量管理,在
设计、工艺、供应、生产、质检和各相关工作环节严把质量关。
三、重大事件的说明
1、合资项目
为努力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本公司产品技术水平与开发能力,以此开
拓更广阔的市场,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 本公司与国外制造商共同参与发展水火电
合资项目。至目前为止,本公司与加拿大GE、 奥地利奥钢联和伊林公司的水电合资
项目及与德国西门子的火电合资项目建议书已获国家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准。而有关
工作尚在进行,因此本公司仍未就该等合资项目注入资金。
2、国家降低进口机器设备关税、调低出口退税率和调整贷款利率对本公司的影响
国家宣布自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降低有关进口关税(包括发电机器设备), 此项新
关税修订对本公司进口原材料及机构加工设备等有着正面影响;另一方面, 董事会
深信由于本公司的产品在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仍具一定竞争力, 因此降低
进口机器设备(包括发电机器设备)之关税, 对本公司的产品销售将不会构成重大影
响。另外,董事会亦分析国家调低出口退税率和调整贷款利率的情况,认为其对本公
司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3、股息
(一)派发一九九五年年度末期股息
经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派发一九九五年年度全年股息为每股
人民币0.12元, 该全年股息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分别派发于在一九九六年
六月十日和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A股及H股东。
(二)一九九六年年度中期股息
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股份之权利
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 本公司监事冯云敏女士之配偶持有本公司境内上市人民
币普通股(A股)100股。除上文披露外,本公司各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彼等
之联系人士概无于本公司或任何联营公司(按香港证券(分开权益)条例所释义)拥有
任何须根据香港证券(公开权益)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须登记于该条例所述之股东
名册之股本或债务证券权益。
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购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于期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授予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本或债务证券的
权利。
6、购买、出售及赎回股份
截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本公司并无购买、出售、 赎回或注销本公司之
股份。
7、重大诉讼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最佳应用守则
本公司在本期间内均完全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公布的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
最佳应用守则。
四、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
1、本公司于截至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内并无发行任何可兑换证券、 购股
权、认股权证或相类权利。
2、股权结构
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总发行股数为450,000,000股,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期初数 期未数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发起法人持股(A股) 220,000,000 220,000,000 48.89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 60,000,000 60,000,000 13.33
2、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H股) 170,000,000 170,000,000 37.78
(三)股份合计 450,000,000 450,000,000 100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类别 期末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东方电机厂 A股 220,000,000 48.89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公司 H股 169,216,000 37.60
辽宁信托投资公司沈阳证券部 A股 400,000 0.09
江苏东方证券经纪服务公司 A股 277,300 0.06
广东发展银行基金部 A股 259,445 0.06

附注:
(1)东方电机厂为本公司220,000,000股发起法人持股的法定持有者。
(2)根据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确认,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
行及美国大通银行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三十日分别持有本公司H股62,187,700股、24
,386,000股及29,956,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本36.58%、14.34%及17.62% 。
根据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及美国大通银行有关方面文确认, 上述
银行持有之H股股份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并无任何个别客户持有本公司已发行H
股股本10%或以上之权益。
(3)除上文披露外,董事会并无得悉任何人士直接或间接持有须根据香港证券( 公开
权益)条例第十六(一) 条之规定予以记录在已发行股份登记名册内之权益或按照中
国有关规定须予申报之持股数量。
(4)期末即十名股东中,有五名股东为A股个人股股东,其持股数未达到规定须披露的
数量。
(5)本公司并未设有内部职工股。
五、股东大会简介
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五月三十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德阳黄
河西路十三号东电宾馆召开一九九五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出席该次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及代表的本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9,716,950股,占本公司具
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53.27%。经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以普通决议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批准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批准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批准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及一九九六年工作报告。
4、批准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及末期股息分派方案,即:
(1)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
(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
(3)向本公司A股股东及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H 股股东派
发截至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股息为每股0.12元人民币(A股含税)

(4)其余结转一九九六年。
5、批准续聘关黄陈方会计师行(香港执业会计师)和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中
国注册会计师)分别为本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国际及法定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酬金。
六、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一九九六年中期报告原本;
2、本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3、一九九五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文件。
查阅地址:中国四川德阳黄河西路十三号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制,在对两种文本的理解发行歧义时,以中文文本
为准。

承董事会命董事会主席
袁大河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中国四川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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