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简化的且未经审计)
3.其他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按加权股本计算)0.35元。
每股收益(按1994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0.35元。
净资产收益率:8.8%
每股净资产:4.13元
(二)财务报表注释
1、报告期间内的会计政策与方法与最近一期的年度没有发生变化。
2、本报告期内的短期负债增加是公司为下半年旺季生产大量购入原料而增加银行短期借款。
3、报告期内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中的开办费238.37万元,日属于投入美雅房地产公司“美雅新村”基建工程款。
4、本公司在去年9月份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扩大拉舍尔毛毯等生产线项目在今年3月开始投产,故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与上一年同期对比,均有较大增加。
5、投资收益255.91万元是公司投资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及江门证券公司鹤山营业部的投资收益。
6、本公司1994年度所得税经鹤山市财政局综字(1994)10号文批复同意减按15%征收。
二、公司经营情况回顾与展望
(一)上半年经营情况回顾
今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年度制订的“企业集团化、产品国际化、经营多元化、产销一体化”的经营发展规划,逐一实现各项工作。
在生产上,抓住拉舍尔毛毯这个拳头,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是增加产量,加快新扩建毛毯生产线的工程进度使新扩建项目提前投产,同时对原有毛毯生产线技改挖潜,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提高档次,掌握国际纺织品市场信息,在上半年开发出专门销往日本的偏形纤维拉舍尔毛毯,赢得了市场。上半年共生产拉舍尔毛毯224.3万条,比去年同期增长33.66%,其他产品腈纶毛条7198.5吨,腈纶纱、羊毛纱7823.6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3.25%和60.22%。本公司去年10月募集的股金投入的拉舍尔毛毯技改项目及腈纶毛条扩大项目在今年3月提前投产并初步产生了经济效益。公司在抓紧拳头产品、传统产品生产发展的同时,加快其他新项目的工程进度,使PVC薄膜、涤纶和氨纶包芯项目也相继投产,产品供不应求。公司还注意利用自己的新产品替代进口产品,在生产拉舍尔毛毯过程中成功地以本厂生产的涤纶丝代替外购的TC纱,使生产出来的拉舍尔毛毯手感更柔软,不但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质量,而且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
在营销上,上半年的主要工作是在巩固原有销售渠道的基础上扩大市场占有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云南、成都、重庆、西安、哈尔滨等地开设联营公司,批发网点和经销点。上半年,公司针对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制订相应的营销策略,在社会各界和股东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美雅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历史最好业绩。上半年营业收入总额662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2.5%,实现利润81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2.3%,毛毯出口量比去年同期递增23%。上半年,国家纺织总会公布的全国纺织工业行业100家税利大户,本公司名列第4名。
前次募集股金已投入原计划项目,其中投资股金700万元的拉链项目已于1993年底投入生产;投入股金6500万元的拉舍尔技改项目和投入股金1800万元的专用腈纶毛条项目,已于1994年3月份投入正常生产,并在报告期产生显著效益;投入股金4000万元的房地产项目将于今年10月份完成第一期工程;投入股金3000万元项目配套的流动资金和归还1900万的银行贷款。
本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拉舍尔毛毯受季节性影响较大,旺季时间多在下半年,利润的实现主要在下半年,故报告期内完成的税后利润为预测数的40.6%。
(二)下半年计划
下半年公司董事会将围绕全年的生产经营目标,抓住深化改革和纺织品市场销售旺季的机遇,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以拳头产品拉舍尔毛毯为龙头,加快生产步伐和加速系列产品的开发,想方设法增加毛毯、毛条、毛纱、PVC薄膜、涤纶丝和氨纶包芯纱等产品的产量,做到高产、优质、低耗。以市场为导向,继续开发美雅毛毯系列新产品,以生产引导消费,开辟高层次的消费市场。抓紧新项目的设备安装,力争高级连裤袜和丝绒布两个新项目在9月份投产。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除巩固和扩大拉舍尔毛毯、毛条、毛纱等传统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覆盖面和占有率外,还要大力开展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推广工作,以消费促进生产,充分利用驻港机构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增大进出口业务量。
3、贯彻实施公司多元化发展规划,继续发展金融、证券投资和房地产经营,为配合鹤山撤县设市的发展,要力争在下半年推出“美雅新村”第一期8幢共45000平方米的商品房。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内部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技改挖潜、增产节支、开源节流活动。
本公司一贯坚持稳健发展的原则,目的是要保障股东在短期和长远都得到稳固的收益,下半年,公司董事会将加倍努力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
三、重大事件揭示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
(一)本公司1993年度股份分红经股东大会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按一送一股红股每股派发0.12元现金股息,分红派息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业的9938.34万元,增加到19876.68万元。报告期内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本类别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持股 6141.44万股 30.9%
法人持股 4795.24万股 24.12%
公众持股(含内部职工股1920万股) 8940万股 44.98%
总股本 19876.68万股 44.98%
注:本公司在1992年创立时定向募集的内部职工股1920万股,其中1270万股以本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名义持有,在公开发行股票时,该项股份划入法人股。为规范股权结构,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将该部分法人股划归回内部职工股名下。该项调整已经第五次股东大会通过并对章程作了相应的修改。
(二)主要股东情况
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原持有股份3070.72万股,占总股本30.9%,报告期内持股6141.44万股,持股比例没有变化。
五、临时股东大会简介
本报告期内没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之中期报告原本及有关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公司财务部、凡属本公司的股东需查阅有关资料,可在每天正常工作时间内(星期天除外)到本公司财会部查阅。联系电话:(07680)888888、883456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