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4-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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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按照国务院颁发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布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公司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 一、财务报告 (三)财务指标 项目 1994年6月30日止 1993年6月30日止 每股收益(元/股) 0.677 0.77 净资产收益率(%) 13.89 16.7 每股净资产(元/股) 5.11 4.7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按照国务院颁发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布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公司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
一、财务报告
(三)财务指标

项目 1994年6月30日止 1993年6月30日止
每股收益(元/股) 0.677 0.77
净资产收益率(%) 13.89 16.7
每股净资产(元/股) 5.11 4.71
(四)报告注释
(1)本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其编制遵照《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有关会计政策与1993年度财务报表一致,不同之外仅为本年主营业务收入不含17%的增值税,而1993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时的税务政策则含税营业收入。
(2)在建工程比去年末增长38%,主要是按计划对2000平方米的十层照明科技大楼及罗村务庄灯泡厂扩建新厂区投资所致。
(3)主营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79.6%,主要是:首先,壮大了规模经济,生产发展较快,产量销售量大幅度增长;其次,调整了产品结构,毛利相对高的摩托车、汽车石英卤钨灯等新产品扩大了生产规模,销售量大幅度增加;还有我公司产量大的特种灯泡的增值税由93年的20%减少到17%所致。
(4)其他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38.5%。主要是材料销售额减少所致。
(5)税后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75.4%。主要是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增产增收,使利润总额大幅度增长,而所得税仍按15%征收,故税后利润也相应增长较大。
(6)财务指标中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是根据本公司六月份财务报表有关数据按全面摊薄法计算;总股数按至1994年6月30日止已发行股数的11575.5万股计算。
(7)利润总额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夺长75.4%,税后利润也相应增长了75.4%,两者增幅都较大。主要是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大幅度增加(增长79.6%)所致。
(8)本公司1994年5月6日为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
二、经营情况回顾与展望
(一)1994年上半年经营业绩
1、经济指标 (金额:万元)

项目 1-6月完成情况 年度预测 完成预测率
主营业务收入 21593.4(不含增值税) 64737(含增值税) 39%
主营业务利润 9335.9 15461 60%
利润总额 9214.4 17020 54%
税后利润 7832.2 14467 54%
注:(1)本公司所得税率为15%。
(2)“主营业务收入中”,因“年度预测”数为含增值税,故按同口径调整后,“完成预测率”应为39%。
2、出口指标

项目 94.1-6月完成 93.1-6月完成 比去年同期增长 比重
出口产量(万只) 7246 4647 55.9% 占上半年总产量的90.3%
出口产值(万元) 40103 24303 65.0% 占上半年总产值的86.8%
出口创汇(万美元) 2786 2164 28.7%
(二)上半年经营情况回顾
1、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921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5.4%,完成年度预测计划的54%;税后利润完成7832.2万元,也完成年度预测的54%。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目标,体现了高速增长率,确保全年每股税后利润1.25元目标的实现。
2、本公司在稳定碘钨灯、溴钨灯、汞灯等拳头产品销售的前提下,尽力加大新产品的开发与市场推广力度,提高产品的社会覆盖率。上半年完成工业产值4.6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5.5%。 其中拳头产品碘钨灯、溴钨灯上半年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新产品汽车、摩托车卤素灯、单端灯、复印机灯,产销势头良好,深受用户青睐。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公司果断调整营销策略,国外与国内市场同时抓,在确保大部分产品出口稳住国外市场的前提下,积极挖潜增产,通过不同渠道增加内销产品,尤其是使毛利相对高的产品得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各主要省市设立“粤照明”联营点,进一步拓宽了国内市场,使得生产正常,销售渠道畅通,产品供不应求,生产销售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势头。
4、今年以来,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及公司领导的正确决策指挥下,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内部挖潜增收,进一步调整各种财务管理体制,强化了费用控制及核算,在外部原材料、燃料涨价下为公司节约了大量开支,控制了产品成本的增幅。
5、所属务庄灯泡厂的扩建工程基本竣工,已投产使用,为扩大生产经营提供了条件。为扩大普泡生产的务庄新厂房工程进展顺利。与日本东芝合资生产高铅玻璃的厂址已平整土地,厂房设计在进行之中。
(三)下半年发展展望
本公司1994年溢利预测税后利润为14467万元,上半年完成7832.2万元,完成率为54%。根据我公司内部目前生产经营状况的分析,可望顺利完成1994年度的溢利预测目标。下半年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1、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坚持以电光源生产经营为主,力争多超额完成全年生产计划及创汇达5千万美元的目标。
2、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着眼于内部挖潜,强化生产经营费用管理,减少原材料、生产费用和销售费用支出,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开源节流,多创效益。
3、抓紧与日本东芝合资生产高铅玻璃管以及联邦德国欧司朗公司合资生产电光源产品等两大工程有关工作,包括抓紧安排人员配备及培训,为明年这两项中外合资工程的投产作好准备。
三、股本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
1、总股本增加情况:根据第五届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经粤纪监发字(1994)036号批准,提交本公司1993年度股利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5股红股,另每10股派现金3元,共送红股3858.5万股,故总股本由7717万股增加到11575.5万股。
2、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 1993年末 比例% 分红股(万股) 分红后股本(万股)
国家持股 2893 37.5 1446.5 4339.5
法人持股 1737 22.5 868.5 2605.5
公众持股 3087 40.0 1543.5 4630.5
其中:内部职工股 1157 15.0 578.5 1735.5
总股本 7717 100 3858.5 11575.5
流通股 1930 25.0 965.0 2895.0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4年6月30日报告期内,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国家持股(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2893股经送股后增至期末的4339.5万股,占总股本的37.5%。其他无持股数占总股本的5%以上的股东。
四、重要事项揭示
1、世界三大灯光公司(德国欧司朗公司、荷兰菲利浦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之一的德国欧司朗公司(OSRAM)、香港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经过对我公司多次实地考察调查,中、德、港三方达成合资成立《欧司朗佛山照明有限公司》的谅解备忘录,并于94年7月11日在佛山举行了签字仪式。欧司朗佛山照明有限公司是由联邦德国欧司朗公司(占55%)、佛山电品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占35%)及香港佑昌灯光器材公司(占10%)三方投资、按照中国法律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佛山注册和设厂生产。主要生产汽车和摩托车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紧凑型节能荧光灯和日光灯等产品。该合资公司投资额预计为人民币3亿元。
2、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钟信才先生,荣获1994年度全国优秀企业家“金球奖”。
3、经股东大会通过增补刘醒明先生、周卫忠先生为董事,黄雅铮先为为监事会主席。
4、本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论、仲裁事项。但省内东莞、深圳、汕头、茂名等地发现大量假冒我公司汾江牌碘钨灯,严重损害本公司利益。目前佛山市城区检察院正与我公司联合出击,开展打击假冒汾江牌碘钨灯的工作。
5、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本公司没有遭受水灾,一切正常。
五、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及完整的报表。
2、《一九九三年利润分配表》。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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