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中期报告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4-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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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中期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布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公司愿就报告的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财务报告摘要 (三)财务指标分析 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按全面摊薄计算 每股收益 27.69% 27.69% 净资产收益率 18.39% 每股净资产 1.65元 注:以上指标按送股后的总股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中期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布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公司愿就报告的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财务报告摘要
(三)财务指标分析

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按全面摊薄计算
每股收益 27.69% 27.69%
净资产收益率 18.39%
每股净资产 1.65元
注:以上指标按送股后的总股本137,530,114股计算。
二、经营情况回顾与展望
(一)经济指标数
币别:人民币 单位:万元

1-6月实绩 1994年溢利预测 完成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0,418.2 8,906 117
营业支出及税金 6,209.4 3,580 173
利润总额 4,208.8 5,326 79
税后利润 3,807.9 4,996 76
注: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
(二)业务回顾
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按照以金融为主体,证券和房地产为两翼的经营方针,积极开拓各项业务,取得了较好的中期业绩,创公司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1.公司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不断改善服务功能,加强金融服务,截止今年6月30日共吸收各类信托、委托存款余额5.2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5亿元,为全年计划的97.5%。同期新增发各类贷款1.1亿元,重点支持了陕西省内纺织、电子、旅游和医疗等行业项目的发展。
2.上半年公司除加强对证券机构的软硬件建设,不断改善服务功能外,还加强了证券业的拓展工作,积极开展一级证券市场和其他各类证券的经营业务,参与省内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承揽股票发行和委托管理业务。在股市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上半年股票交易营业额为25亿元,代理发行、包销、兑付和买卖各类证券1.73亿元,均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3.公司房地产业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市场转淡的情况下,采取灵活经营策略,注重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并形成了集开发装修和物业管理为一体的房地产业体系。被西安市评为“优良工程”的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糜家桥2万平方米商品住宅楼已全部售出;位于西安市东关古迹岭3万平方米商品住宅楼工程已动工建设,部分主体工程基本完工;位于上海市的3.4万平方米佳信花苑公寓住宅工程已全面开工,预售情况良好。公司投资以上房地产项目获得丰厚的利润回报。
4.公司投资参股的陕西省证券公司、陕西省融资中心、陕西省长安信息产业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取得了预期的回报。上半年公司投资1,500万元参股陕西省金牛股份有限公司(原陕西省工业锅炉厂),该公司为国家工业锅炉骨干企业,主要产品产销两旺,经济效益显著,1993年所有者权益2,047万元,实现利润1,459万元。现总股本为5,462万元,公司占其26.6%的股份。
(三)前景展望
为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实现,下半年公司将着重做好以现下几项工作:
1、报经人民银行批准,通过组建和联建等方式,增设2个营业分支机构,扩大存款网点,新增存款1亿元,存款余额达6.23亿元;严格投资贷款管理,确保投资回报和贷款资金的安全及利息的回收。
2、增添和改进证券软、硬件设备,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以良好的设施和优质的服务增强在同业间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拓展证券市场,争取在北京市新开设一个证券营业部。下半年各类证券交易量达35万元。
3、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对在建的西安古迹岭和上海佳信花苑商品住宅楼工程加强建设管理和销售,确保按计划峻工和实现预期利润。对已立项批准的15万平方米西安市北关旧城改造项目,按照西安市统一规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对已初步选定位于西安市的约8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楼开发的3个项目,为公司明、后两年的营利奠定基础。
4、公司现有投资、参股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在进一步加强对全资附属经营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其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外,将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选择省内经济效益良好并具有发展潜力的股份化改造企业投资入股,保证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利润。
三、重大事件揭示
1、本公司1994年3月24日于西安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993年度工作报告和1994年度发展规划;公司199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李荣来辞去监事职务及增选张轩为监事等。
2.本公司与深圳市深华工贸总公司及其所属深圳市深华物业公司合作开发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街旧城改建工程,本公司投入资金1亿元,因对方挪用资金、拖欠利息等严重违约。本公司1994年4月1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深华工贸总公司偿还公司所投资金及利息等其它费用11,743.7万元,并应本公司要求,对深华工贸总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了诉讼保全。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此案正在审理。
3、本公司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向国外银团提供的外汇贷款担保中西安大酒店和西都大酒店的法律诉讼,现各方仍在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尚无重大变化。
四、股本结构变动及红利分配
1.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1994年3月24日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的199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决议,经陕西省证监会1994(007)号文批准,实施了每10股送2股并派1元现金的分配方案。1994年7月14日共送股22,921,685股,至此本公司股本已由原114,608,429股增至137,530,114股。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任何变动。
2.股本结构

送股前 送股后(10送2)
持股数 占股份比率% 送股 持股 占股份比率%
国有股 57,108,429 49.8 11,421,685 68,530,114 49.8
发起法人股 7,500,000 6.5 1.500,000 9,000,000 6.5
社会法人股 5,000,000 4.4 1,000,000 6,000,000 4.4
社会个人股 44,190,000 38.6 8,838,000 53,028,000 38.6
内部职工股 810,000 0.7 162,000 972,000 0.7
合计 114,608,429 100 22,921,685 137,530,114 100
五、备查文件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及完整的财务报表
查阅地址: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8号2楼办公室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冯羡云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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