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5-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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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布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公司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1.简化的资产负债表 199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元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822,331,977.54 783,753,423.81 长期投资 33,113,139.39 27,390,000.00 固定资产净值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布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公司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1.简化的资产负债表
1995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元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822,331,977.54 783,753,423.81
长期投资 33,113,139.39 27,390,000.00
固定资产净值 501,072,860.74 489,568,093.02
在建工程 519,654,118.77 699,240,989.12
无形资产 1,243,040.80 2,968,195.72
递延资产 71,769.00
其他长期资产
资产总计 1,877,415,137.24 2,002,992,470.67
负债及股东权益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负债 156,323,788.83 350,228,998.30
长期负债 296,980.66 310,970.66
股东权益 1,720,794,367.75 1,652,452,501.71
其中:股本 847,387,600.00 847,387,600.00
资本公积 636,332,748.23 636,332,748.23
盈余公积 31,249,914.22 61,993,578.52
其中:公益金 10,500,180.95 18,907,572.97
未分配利润 205,824,105.30 106,738,574.96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877,415,137.24 2,002,992,470.67
2.简化的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1995年1--6月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16031.82 14016.87
主营业务利润 11856.48 10336.18
其他业务利润 - 142.90
投资收益 63.01 690.55
营业外收支净额 -18.69 51.16
利润总额 11900.80 11220.79
应交所得税 1787.23 1579.54
净利润 10113.57 9641.25
3.财务报表注释:
(1)以上简化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摘自上海会计师事务所牟磊、吴宝寅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1995年上半年度查帐报告上会师报字(95)第724号。
(2)中期报告只反映本公司主业原水供应的财务状况和上半年经营成果,未合并全资子公司报表,对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项目期末数未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待年末一并调整。
(3)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34.56%,系引水工程资金投入所致。
(4)流动负债比年初增加124.04%,主要是94年利润分配应付股利增加。
(5)盈余公积比年初增加98.34%,系1994年利润分配转入。
4.财务指标分析:

指标名称 全面摊薄法计算
每股收益率 11.94%
净资产收益率 6.12%
每股净资产 1.95元
二、经营业绩分析与下半年展望
1.经营业绩分析
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16031.8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38%;实现税后利润1 0113.5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90%。公司能取得较好的业绩,主要是5月10日起长江原水新增20万立方米/日设备投入运行,水量比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2.下半年展望
原水供应是公司的主业,一般下半年随着用水高峰来临水量将有明显增长,如能调整原水价格,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半年会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公司要求全资子公司积极开拓,提高经济效益,预计今年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能如期完成。
3.进一步抓好市政府两项重大工程建设。保证长江引水二期工程1996年6月底前新增原水供应能力40万立方米/日,12 月底前再增原水供应能力50万立方米/日,96年内总供应能力达到130万立方米/日水量。
三、股本结构的变化及红利分配
1.股本变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股本未发生变动情况。
2.股本结构

持股人 持有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持股 48993.01 57.82
法人持股 26247.03 30.97
个人持股 9498.72 11.21
总计 84738.76 100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 东 持有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⑴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48993.01 57.82
⑵申银证券公司 3648 4.30
⑶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 800 0.94
⑷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705 0.83
⑸华夏证券公司 610 0.72
4.红利分配
根据公司1995年5月15日一届四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对全体股东按每10股2元的比例派发红利(含税),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8月8日,除息日1995年8月9日,其现金红利权于1995年8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挂牌发放。法人股和国家股由公司直接派发。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公司于1995年5月15日召开一届四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296名,代表股权数66187.3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8.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业绩及199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监事会1994年工作报告》、《19 94年财务决算及1995年财务预算报告》、《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延长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工作期限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995年增资配股方案》。
2.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本公司办公地址于1995年8月1日迁址于四川北路818号5楼。
五、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及完整的财务报表。
2.本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
3.公司增资配股申报材料。
4.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95)第724号查帐报告。
备查文件查阅地址:上海四川北路818号5楼公司办公室。

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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