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书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4-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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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书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布1994年中期报告。本公司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报告 (一)简化的财务报表(合并) 199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合计 318,497,899.58 516,572,664.67 长期投资 39,455,027.08 71,406,664.26 固定资产净值 118,656
四川金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书
说 明
本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布1994年中期报告。本公司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报告
(一)简化的财务报表(合并)
199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合计 318,497,899.58 516,572,664.67
长期投资 39,455,027.08 71,406,664.26
固定资产净值 118,656,851.43 127,130,673.19
在建工程 73,484,676.25 104,580,650.90
固定资产清理 30,193.91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25,898,725.24 26,264,846.49
待处理财产损失合计 4,436,668.20 4,452,964.09
资产总计 580,429,847.78 850,438,657.51
负债及股东权益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负债 222,772,006.36 217,201,327.83
长期负债 56,901,446.46 71,877,688.91
股东权益 278,007,683.57 529,122,597.70
其中:股本 154,800,000.00 194,800,000.00
资本公积 30,249,233.30 139,413,013.30
盈余公积 92,958,450.27 92,956,960.42
未分配利润 101,952,623.98
少数股权 22,748,711.39 32,237,043.07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580,429,847.78 850,438,657.51
注1、流动资金增加19,807.48万元,较年初上升62.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货币资金增加4958.51万元,系公司用于93年分红派息款。应收帐款净额增加6589.05万元,系公司为了促进产品销售,根据信用情况,赊销给用户的产品款。
注2、长期投资增加3195.16万元,较年初上升80.98%,主要是公司本年度向参股企业山东烟台金泉水泥有限公司投资1950万元,山东临沂金盛水泥有限公司投资450万元。
注3、在建工程增加3109.60万元,较年初上升42.32%,主要是用于公司下属企业峨眉山矿泉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主剂设备及PET生产线和公司4#窑技改工程。
注4、股东权益增加25,111.49万元,较年初上升90.33%,主要是本年度元月公司配股增加股本400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0,916.23万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增加10,195.26万元。
(二)简化的利润表(合并)
1994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上半年累计数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173,849,073.76 165,669,967.25
主营业务利润 84,948,756.63 105,344,460.51
其他业务利润 8,582,818.95 10,106.06
投资收益 9,492,982.56
营业外收入 1,224,687.55 21,422.88
营业外支出 971,130.56 2,165,551.64
利润总额 103,278,115.13 103,210,437.81
减少数股权 1,325,491.15
减少数股权后利润 101,952,623.98 103,210,437.81
应交所得税 14,651,244.21 15,299,240.75
税后利润 87,301,379.77 87,911,197.06
注1、以上简化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期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不同之处仅为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增值税,故上年同期数亦调整为不含增值税。
注2、其它业务利润增加857.27万元,主要是公司下属企业对外承包工程所得的利润。
注3、投资收益增加949.30万元,主要是公司参股企业本年度1-6月应分回的利润。
注4、营业外收入增加120.33万元,主要是公司下属企业峨眉水泥厂篷布租金和纸袋押金收入。
注5、营业外支出减少119.4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公司离退休人员工资从营业外支出中调出,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注6、少数股权增加132.55万元,主要是公司控股企业中参股单位1-6月应分去的利润。
(三)财务指标分析

- 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每股收益率 45.67% 44.82%
净资产收益率 16.50%
每股净资产 2.72元
注1、以上指标根据公司1994年6月份财务报表有关数据计算。
注2、因本公司于1994年元月对个人股实行1:1配股,每股配股价4.28元,故本公司1994年6月底个人股增至8000万股;总股本增至19,480万股。
二、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
(一)一九九四年上半年经营业绩
1、经济指标数 单位:万元

项目 1-6月实绩 年度预测 完成预测%
主营业务收入 17,384.91 38,597.70 45.04
利润总额(已扣少数股权) 10,195.26 20,183.78 50.51
所得税 1,465.12 2,594.51 56.47
税后利润 8,730.14 17,589.26 49.63
注:(1)年度预测系本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财务报告揭示之数据。
(2)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
(3)完成上半年计划的原因分析
上半年,金项集团在积极贯彻《公司法》,大力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实施了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厂)分离的机构调整,对外,力争形成一个跨地区、跨行业的四川省十大集团企业之一;对内实施精简、集中、高效的管理机制,更深入地挖掘股份制机制潜力。公司通过对各分公司(厂)实施承包经营,把集团公司全年的效益指标分解到各分公司(厂)承包人头上。在此压力下,各分公司(厂)一班人,严格企业内部管理,具体实行了定员、定额、定消耗的成本管理;费用包干管理。充分调动了各分公司(厂)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保证了集团公司上半年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
(二)下半年发展展望
公司九四年计划实现销售收入38,597.70万元,利润总额20,183.78万元,税后利润17,589.26万元,每股税后利润0.90元。为了确保下半年实现和超额完成预测指标,公司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主业。全面深入地开展基础管理工作,控制、降低营业成本,历行节约,增产增收,实施整体营销策略,扩大产品销售辐射面,提高市场占有率。下半年是水泥销售旺季,要提前作好准备工作,特别注意生产525R水泥,填补市场空缺。力争超额完成预测指标,切实有力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2)积极筹措资金,注入已开工项目。加快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力争在宏观经济启动伊始形成规模,蓄势以发,赢得集团公司全面发展的契机。继续做好外资引进工作,在有外资进入的前提下,新上70万吨水泥生产线。下半年全面发挥矿泉系列饮料和成套卫生浴具的规模经济效益。尽快形成水泥、饮料食品、卫生浴具三大产业,早日实现集团公司产值、利润翻番的目标。
(3)在巩固产业市场的同时,开辟资本、证券市场。
(4)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当调整公司股权结构。
(5)国家宏观调整目前已基本结束,房地产处于低迷区。作为水泥行业,拟逐步介入房地产开发。
三、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
(一)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1993年12月19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增资配股决议,经四川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川股领(1993)52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共配股4000万股,配股资金17,120万元。配股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承销,通过1994年1月17日至1月25日法定配售日期配售和补配后,配股已全部结束。经此次全部结束。经此次增资配股,本公司股本由原15,480万股增至19,480万股(每股面值1元)。
(二)股本结构

持股人 配股前(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配股(万股) 配股后(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国家持股 10,930 70.51% 10,930 56.11%
法人持股 550 3.55% 550 2.82%
社会个人持股 4,000 25.84% 4,000 8,000 41.07%
合计 15,480 100.00% 4,000 19,480 100.00%
(三)持股数超过公司总股本5%的股东情况

持股人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率(%)
国家持股 10,930 56.11
四、重大事件揭示
(一)公司于199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二次股东代表大会,大会通过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1993年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报告、增补董事的报告及1994年的盈利预测报告。
(二)根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1994年7月8日董事会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对公司主要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如下调整。
(1)董事长白德华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
(2)根据工作需要,免去于永川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于永川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根据公司董字(94)1号文决定,经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白德华。
(三)本公司总部办公地点于1994年6月20日从峨眉山市乐都镇搬迁至峨眉山市名山路东段。
(四)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1993年度报告原本。
(二)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及完整的财务报表。
(三)1994年1月8日本公司的送配股说明书。
(备查文件查阅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名山路东希公司总部证券部)。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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