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5-08-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布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本公司董事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报告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1.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之简表) 人民币千元 - 附注 1995年于六月三十日 1994年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产 流动资产 3(7) 5,25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布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本公司董事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报告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1.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之简表)
人民币千元

- 附注 1995年于六月三十日 1994年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产
流动资产 3(7) 5,259,762 3,376,829
固定资产净值 - 3,249,592 2,907,655
在建工程 - 3,392,418 3,332,496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 517,742 658,400
资产合计 - 12,419,514 10,275,380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 1,979,184 1,840,193
长期负债 - 2,108,784 2,205,387
股东权益
股本 3(7) 4,000,000 3,400,000
资本公积 3(7) 3,058,470 2,134,772
盈余公积 - 323,885 323,885
未分配利润 - 949,191 371,143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12,419,514 10,275,380
2.损益表(未经审计之简表)
人民币千元

- 附注 截止1995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994年
主营业务收入 3(6) 4,397,339 3,030,501
主营业务利润 3(6) 839,376 538,916
其他业务利润 - - -
投资收益 -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 (4,026) (3,716)
利润总额 - 835,350 535,200
减:所得税 3(2) (125,302) (80,261)
净利润 - 710,048 454,939
每股盈利(以人民币元计) 3(3) 0.191元 0.155元
3、附注
(1)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1994 年年度所采用的一致。
(2)税项是指中国企业所得税,这是按本公司估计利润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的。本公司毋须缴交香港利得税。
(3)每股盈利乃根据净利润人民币710,048,000元(1994年:人民币454,939,000元)及本期间内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3,717,127,072股(1994年:2,941,436,464股)。
(4)根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决派发截至199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33元。(1994年:中期股利每股0.025元;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55元)
(5)于本期间内未有款项从净利润拨入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
(6)截止1995年6月30日止6 个月的简化损益表与去年同期比较差异超过30%的项目说明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利润分别增加了人民币1,366,838,000元及人民币300,460,000元,是因为在回顾期间内,国内对聚酯产品的强劲需求,推动本公司的产品价格上涨至新高峰。
(7)截至1995年6月30日及1994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负债表(简化)差异超过30%的项目说明如下:
本公司在1995年1月份发行了2亿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2.68元;及在1995年4月发行了4亿新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港币2.45元,集资净额合计约人民币15亿元。这已从股本及资本公积的增加反映出来。该集资额现暂时存在银行,令银行存款增加。
4.财务指标分析
(1)每股收益a.加权平均法

(净利润/加权平均已发行股数) 人民币0.191元
b.全面摊薄法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 8.52%
(3)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总股数) 人民币2.083元
(4)每股现金股利(中期现金股利/总股数) 人民币0.033元

注:以上之财务指标乃根据一九九五年之中期业绩计算而成。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发行股份总数为4,000,000,000股,本期间内加权平均已发行股数为3,717,127,072股。
1、未经审计损益表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千元

- 附注 截止1995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994
营业额 - 4,397,339 3,030,501
税前利润 - 975,350 548,066
税项 2(2) (139,219) (87,480)
股东应占溢利 - 836,131 460,586
中期股利 2(3) 132,999 85,000
每股盈利(以人民币元计) 2(4) 0.225元 0.157元
2、附注
(1)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1994 年年度所采用的一致。
(2)税项是指中国企业所得税, 是按本公司估计利润的百分之十五来计算的。本公司毋须缴交香港利得税。
(3)根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决派发截至199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33元。(1994年:中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25元;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0.055元)
(4)每股盈利乃根据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836,131,000元(1994年:人民币460,586,000元)及本期内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3,717,127,072股(1994年:2,941,436,464股)。
(5)于本期间内未有款项从股东应占溢利拨入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及任意盈余公积金。
按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税后利润之间差异调整: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截至1995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994年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之净利润 710,048 454,939
按国际会计准则之调整:
汇率并轨产生的递延汇兑损益 140,000 100,000
上述递延资产摊销产生的递延税款 (13,917) (7,219)
期初存货进项税摊销 - (87,134)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股东应占溢利 836,131 460,586
二、经营业绩分析与下半年展望
1、业务回顾(文中涉及的财务资料均未经审计及为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中期业绩
于一九九五年上半年,本公司营业额达人民币439734万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303050万元增长45%;净利润达人民币7100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45494万元增长56%;每股盈利达人民币0.191元,比去年同期的人民币0.155元上升23%。
A股及新H股发行
于一九九五年一月,本公司完成了二亿股A股的发行,集资净额合计约人民币五亿一千四百万元。该二亿股A股已于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一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
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日分别召开股东临时会议、H股、A股类别股东会议, 通过决议授权董事会向专业投资者以配售方式发行四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新H股。配售已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完成,集资净额合计约港币九亿五千万元。新H股于四月二十六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买卖。
至此,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四日刊发之H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之集资活动已圆满完成,共获发行收入人民币4,037,000,000 元。其中总计人民币2,488,000,000元用于以下项目:
1、用于偿还一、二期工程贷款款项人民币653,000,000元;
2、用于三期工程及技改项目用人民币1,541,000,000元(包括偿还负债);
3、用于营运资金款项约为人民币294,000,000元;
所余款项现拨作短期存款,将进一步用于三期工程及技改项目(包括偿还负债),及增加营运资金。
生产经营
今年上半年,本公司继续得益于中国经济的增长和市场的繁荣。近两年来一直持续对聚酯产品的强劲需求,推动价格上涨在今年上半年达到了顶峰。本公司一至六月产品价格稳定上升,加权平均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69%,销售良好,成为盈利大幅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上半年共销售产品264821吨;实现营业额人民币4397百万元;其中出口22914吨,占总销售量9%,创汇达4千万美元。
但上半年国内聚酯市场的过热和供求不平衡,导致需求和价格的起伏波动,尤以聚酯切片和涤纶长丝为甚。因而国内聚酯市场五、六月份进行调整,市场价格从高位有所回落。本公司凭籍规模经营的优势和灵活的营销策略,努力沟通产销、稳定价格、调控市场,从而确保了上半年盈利的增长。
主要生产原料PTA、MEG上半年继续呈供应紧张、价格上涨之势,加权平均采购成本上升64%。但本公司大力组织原料,以保证供应,继PTA、MEG签有长期协议后,今年又与供应商签订了PX的长期供货协议。
回顾期内,本公司加强管理,开拓经营,按照ISO9002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克服了原料短缺、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实现了优质低耗,稳定高产。上半年共生产产品272282吨,超出设计生产能力7.68%,比去年同期则减少11%,此乃因已到两年一度大修周期的涤纶三厂全部和涤纶一厂部分定期维修均安排在上半年进行。
本公司在上半年有若干新产品投入生产,如四孔涤纶中空纤维,约上百个品种的涤纶长丝等,从而增加了产品种类,深化了产品加工程度,提高了产品附加值。
三期工程进展
今年以来,三期工程建设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涤纶五厂年产二万吨涤纶长丝项目、化工厂年产二十五万吨PTA项目分别于今年五月二十八日、八月二十六日顺利投产,实现了预定目标。涤纶三厂年产六万吨的聚酯九单元项目,其主要设备已完成安装,预计将可于今年十一月或以前投产。
三期工程的全面建成,将可巩固本公司在业内之地位,改善品种结构,减少原料供应风险,降低原料成本,提高盈利能力,从而大大增强本公司竞争优势。
回顾期内,本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各项技术改造直接增加了装置生产能力,同时提高了技术水平,为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奠下良好的基础。
人事变动
本公司董事会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召开临时会议,通过有关人事变动的决议。
一、鉴于任传俊先生已于一九九四年三月出任中国纺织总会副会长,根据本人请求,董事会同意任传俊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并决定任传俊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
二、聘任陈锦芳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马育平先生为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三、免去方汉平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邵敬扬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监事会主席任涌良先生因退休,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召开之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免去其监事职务,增选钱衡格先生为监事。钱衡格先生并于监事会会议上当选为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并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五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聘任马育平先生、徐正宁先生、郑大中先生为副总经理,免去蒋士成先生、姜毅芬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董事会相信,新的高级管理层,一定能够继往开来,继续发展业务,创造新的业绩。
开设分公司
于一九九五年七月十八日,本公司经国家有关权力机构批准,于德国注册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富朗乐国际贸易(欧洲)有限公司。此公司设立后将致力于欧洲业务的开拓。
2、下半年展望
董事会认为,上半年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公司抵御市场波动,获取全年业绩成长奠下了良好基础。
预计国内聚酯产品供不应求, 仍将是今后市场供求关系的基本情况,目前的变化主要是对上半年前期市场过热和价格高涨的调整。本公司国内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是稳定市场的力量。更拥有长期的客户网络,同时采取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从而可灵活地应对市场的波动。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营销措施,巩固营销网络,提高经营水平,确保实现全年营销目标。
在生产方面,下半年,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原料采供,争取均衡生产,充分发挥产能,继续实现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同时,作好涤纶三厂聚酯九单元的投产准备工作,争取三期工程全面按时完成。
下半年,本公司将继续加紧研究制定新发展计划和“九五”技术改造规划。争取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完成整项筹备工作。
三、股本结构变动及中期股利
1、股票发行与上市
本公司于报告期内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如下:

项目 A股 H股
发行日期 1995年1月18日至26日 1995年4月25日至26日
发行价格 每股人民币2.68元 每股港币2.45元
发行股数 200,000,000股 400,000,000股
上市地点 上海 香港
上市日期 1995年4月11日 1995年4月26日
获准上市股份数量 200,000,000股 400,000,000股
2、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股权结构

类别 股数(千股) 比例(%)
A股法人股 2,400,000 60
A股社会公众股 200,000 5
H股 1,400,000 35
总股本 4,000,000 100
注:截止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尚未流通股份为240,000万股。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详情如下:

股东 类别 报告期内股数增减(千股) 期末持股(千股) 占总股本比例(%)
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 A股 0 1,680,000 42.00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A股 0 720,000 18.0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增406,516 1,352,534 33.81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股本权益
根据香港证券(公开权益)条例及中国信息披露准则,规定须予以披露之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所持有本公司之A股权益详列如下:
1.董事

姓名 所持有A股股数
任传俊 3,000
陈锦芳 2,800
朱恪礼 2,800
2.监事
钱衡格 2,000
黄桂庚 2,300
房晓娟 2,300
3.高级管理人员
马育平 2,600
徐正宁 2,600
凌爱宝 2,600
郑大中 1,000
蒋士成 2,800
王世林 2,600

除上述披露至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有关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外,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无在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拥有任何实际权益。
5、董事及监事购买股份及债券权利
回顾期内,本公司之董事或监事或其配偶或未满18周岁之子女概无获授与或行使认购任何本公司的股权或债务证券之权利。
6、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截至199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证券。
7、中期股利
本公司董事会议决定,向全体股东派发中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33元(港币0.0308元)。按本公司章程规定,A股股利以人民币派付,H股股利以人民币计价,以港币派付, 汇率采用股利宣布前一周即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前一周深圳外汇调剂中心平均收盘价,即1港币兑人民币1.07030元,每股H股股利为港币0.0308元。
凡于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星期二)登记于本公司股东名册的H股股东均可获派中期股利。本公司将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七日(星期二)至十月二十四日(星期二)(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欲获派中期股利之H股股东最迟须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一)下午四时前,将有关股票连同过户文件送交香港鱼涌海湾街一号华懋交易广场八楼,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A股中期股利派发办法将在境内另行公告。
H股中期股利派发日期为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星期一)。
四、重大事件揭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适用于中国发行人的《上市规则修改》的要求,重新修订的本公司章程业已经1995年6月28日举行的199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修改稿已报国务院证券委和国家体改委,待批准后执行。本公司在等候有关部门批准。
除已根据中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60条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所列举的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而予以披露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任何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发生。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发生。
五、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日分别召开股东临时会议和A股、H股类别股东会议。股东临时会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呈的关于确认2亿股A股发行、关于批准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的修改、关于批准发行4亿股新H股等三项特别决议案。A股、H股类别股东会分别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的修改、关于批准发行4亿股新H股等两项决议案。
备查文件
一.下列文件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后完整备置于本公司法定地址,以供监管机构以及股东依据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查阅。
1、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署的中期报告原本;
2、于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三日刊发之2亿股A股的招股说明书;
3、于一九九五年四月六日刊发之2亿股A股的上市公告书;
4、于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刊发之发行4亿新H股的公告
二.查阅地址:江苏省仪征市胥浦本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
电话:05291-231888 232997
传真:05291-235880

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1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