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6-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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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 一、财务报告(末经审计) 1、简化的资产负债表 1996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元 年初数 年末数 资产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产 381231206.97 540406507.44 464985533.91 529702686.03 长期投资 92094000.00 29913006.29 92064000.00 27483275.59 固定资产净值 1789074.66 62612937.57 1755711.49 63667654.57 在建工程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


一、财务报告(末经审计)
1、简化的资产负债表
1996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元

年初数 年末数
资产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产 381231206.97 540406507.44 464985533.91 529702686.03
长期投资 92094000.00 29913006.29 92064000.00 27483275.59
固定资产净值 1789074.66 62612937.57 1755711.49 63667654.57
在建工程 11641194.09 67591741.39 10991194.09 82380719.11
无形资产 344166.64 344166.64
递延资产 177559.23 39576141.01 166576.17 37472931.96
其他长期资产
资产总计 486933034.95 740100333.70 570307182.30 741151433.90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186138672.12 361523822.67 229805225.09 319226921.10
长期负债 52893.81 71906631.15 20052983.81 96149852.48
负债合计 186191655.93 433430453.82 249858208.90 415376773.58
股东权益 300741379.02 300741379.02 320448973.40 320448973.40
其中:股本 119340000.00 119340000.00 119340000.00 119340000.00
资本公积 147876240.37 147876240.37 147876240.37 147876240.37
盈余公积 33525138.65 33525138.65 33525138.65 33525138.65
其中:公益金 11583277.27 11583277.27 11583277.77 11583277.77
未分配利润 19707594.38 19707594.38
少数股东权益 5928500.86 5325686.92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486933034.95 740100333.70 570307182.30 741151433.90
2、简化的合并损益表
上年同期 1996年1-6月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主营业务收入 66842064.72 94582410.75
主营业务利润 9386658.14 13700482.18 10411791.18 13005514.43
其他业务利润 2661155.74 3226739.84
投资收益 12087309.93 6535022.29 10102770.77 5131656.30
营业外收支净额 -4250.32 -143445.53 2349443.56 2463041.07
利润总额 21469717.75 22756214.68 22864005.51 23826951.64
应交所得税 1459656.29 2545709.96 2670143.12 3493670.34
少数股东权益 200443.26 139418.91
净利润 20010061.46 20021061.46 20196862.39 20193862.39
3、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 0.17元
净资产收益率 6.30%
每股净资产 2.69元

4、财务报表附注:
(1)本报告期与1995年年底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与方法没有变化。
(2)上年同期数中的少数股东损益指标已按1996年中期报告要求口径进行了调整。
(3)在建工程增加1478.9万元,主要是申华商务大酒店开发项目的投入。
(4)无形资产34.3万元系房产使用权。
(5)流动负债减少4229.7万元,主要是银行借款减少1600万,其他应付款项减少 2240
余万元所致。
(6)长期负债增加2424.3万元,主要是外单位对金融大厦的项目参建款。
(7)股东权益增加1970.7万元,系1996年上半年增加的未分配利润。
二、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
1、上半年经营情况的回顾
1996年上半年本公司完成营业收入9458.2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1.5%;实现净利
润2019.3万元,比去年同期略有提高;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效益指标与去年
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客运业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 继续保持稳中有升的较好经
营业绩,营业收入和利润都较去年同期有新的增长;房地产业存量盘活有所突破,发
展势头趋好;作为公司经营开发重头戏的外滩金融大厦建设进展顺利, 计划年内投
入营运的大厦裙房已于6月25日结构封顶,塔楼已完成第十层的结构施工。
2、下半年展望
下半年,公司将充分运用今年公司配股成功的有利条件,加快金融大厦工程建设, 确
保年内裙房投入营运、塔楼主体结构封顶,为明年7月大厦竣工投产奠定基础, 同时
进一步加大大厦预售、预租力度,力争年内开始产生投资收益。 随着国家宏观经济
升温,公司将借助有关激活房产市场政策的出台、地铁二号线开工、 浦东功能开发
高潮将起等一系列有利因素,推动本公司房产业尽快走出低谷,不失时机地为客运业
的长远发展抢占新的制高点,努力提高酒店旅游、 商贸业的市场占有份额和经济效
益,争取全面实现1996年的经营目标。
三、重大事件
1、经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6)093 号
文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19号文复审通过,公司以10:
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配股说明书刊登于1996年6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配股工作将在1996年第三季度内完成。
2、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本公司于1996年6月26 日注册设立了上海申华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服务分公司(非日立核算), 原全资设立的上海申华投资服务公
司业经工商部门批准注销。
3、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
1、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1996年6月30日,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为11934万股,全部为上市可流通普
通股。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1996年6月30日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浙江原达 4,367,335 3.66%
(2)合丰实业 1,548,856 1.30%
(3)九洲开发 880,012 0.73%
(4)霍建国 820,264 0.68%

注:在前十名股东中,第5-10名均为个人股东。
五、股东大会简介
公司股东大会1995年年度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于 1996年4
月中旬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4月13日召开,通讯会议表决书于4月13日截止寄返。本
次股东大会自办理会议登记始,至会议表决结果的统计,均由上海市黄浦区公证处公
证员周宏讯、王正进行监督公证。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赞同,通过以下各项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其中红利分配方案由原董事会提出的每
10股派发1.00元现金红利同时派送1股红股的预案,修改为每10股派送2股红股,不再
派发现金红利。有关派送红股的实施日期及方式将由公司将方案报送证管部门复核
后决定。
5、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增资配股方案:(1)按10:3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配售新
股,共配售35,802,000股;(2)配股价格由原董事会提出的每股3-4元, 并授权董事
会在此幅度内决定具体实施价格的预案,修改为配售价为每股3.00元;(3) 本次配股
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投入申华金融大厦的建设;(4)本次配股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6、审议通过了公司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同, 审议通过了《上海申华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注:《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第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00万元,公司注册住所为上海市浦东张扬路550弄
8号。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34万元,公司注册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1050弄8号。
第八条 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共发行股票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 股本
金总额为人民币伍仟肆佰万元。
修改为: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共发行股票119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一元,股本
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亿壹仟玖佰叁拾肆万元。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资格, 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实际情况决定。
不具备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 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董事会成员代行使表决权。
修改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凡在公司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公告
规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在公司规定的会议登记日期内进行登记
后均具有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资格。
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已经登记的股东, 可委托他人参加股东大会井代为行使表
决权。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人选有必要变动时,由董事会决定, 但所增补或
解除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修改为: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人选有必要变动时,由董事会决定, 但所增补或解
除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增补或解除的董事应提交下一届股东
大会按法定程序追加批准。
代表机构出任本公司董事的董事,该机构可根据需要改派其所派出的董事代表,但改
腑选应征得董事会的同意,并应提交下一届股东大会按法定程序追加批准.
第二十四条 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董事会批准, 在任职期内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任职时持有公司股份额的50%,否则视作自动离职.
修改为:公司董事(含董事所代表的机构),监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向公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否则视作自动辞去所担任
的董事,监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职务.
六、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
2.《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配股说明书》.

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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