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中期业绩报告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1997-08-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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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中期业绩报告 重要提示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各附属 公司[合称(本集团)]截至1997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报告。 一、财务报告 简化的财务报表(未经审核) 1.合并资产负债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人民币:千元 1997年6月30日 199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2,112,178 2,072,440 长期投资 46,796 42,451 固定资产净额 705,873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中期业绩报告


重要提示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各附属
公司[合称(本集团)]截至1997年6月30日止6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报告。
一、财务报告
简化的财务报表(未经审核)
1.合并资产负债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人民币:千元

1997年6月30日 1996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2,112,178 2,072,440
长期投资 46,796 42,451
固定资产净额 705,873 721,574
在建工程 401,479 364,827
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 204,770 203,202
资产总计 3,471,096 3,404,494
流动负债 1,660,619 1,620,605
长期负债 122,075 131,810
股东权益 1,688,402 1,652,079
其中:股本 873,370 873,370
资本公积金 603,394 603,394
盈余公积金 152,680 152,680
未分配利润 58,958 22,63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3,471,096 3,404,494

2.合并损益表(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6月30日 6月30日
营业额 716,706 519,032
主营业务利润 38,644 34,969
其他业务利润 5,094 2,124
投资收益 902 2,524
营业外收入 (1,908) 2,417
除税前利润 42,732 42,034
所得税 (6,409) (6,968)
除税后利润 36,323 35,066

3.其他财务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1997年 1996年
6月30日 6月30日
每股盈利 0.0416元人民币 0.040元人民币
净资产收益率 2.15% 2.12%
每股净资产 1.93元人民币 1.89元人民币
4.合并业绩(按照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准则编制)
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6月30日 6月30日
营业额 716,706 519,032
除税前利润 38,432 37,765
所得税 (6,409) (6,968)
除税后利润 32,032 30,797
每股盈利 0.037元人民币 0.035元人民币

5.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准则的差异本公司所报除税前利润及资
产净值之差额乃由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与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准则的差异所致。
各有关期间之重大差异如下:

(a)所报除税前溢利之差异
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6月30日 6月30日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
所报除税前利润 42,732 42,034
调整:
坏帐准备 (4,300) (4,000)
存货变现损失准备 0 (269)
根据香港普遍采纳会计
准则编制之除税前利润 38,432 37,765
(b)所报资产净值之差异
人民币:千元
1997年 1996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
所报净资产值 1,688,402 1,652,079
调整:
坏帐准备 (7,116) (2,816)
存货变现损失准备 (23,707) (23,707)
根据香港普遍采纳之会计
准则编制的净资产值 1,657,579 1,625,556

附注:
1.本集团综合帐目包括本公司及附属公司,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方法并无重大
变化。
2.增值税:根据本集团产品销售额按法定税率17%计算并抵扣进项税额之差额
缴纳。
3. 所得税:本集团附属公司本期间缴纳所得税仍按各地方政府之批准,将超过
15%部分退还各附属公司。
4.每股盈利:根据截至1997年6月30日止6 个月股东溢利人民币3,632万元及已
发行股份87,337万股计算( 1996年同期87,337万股)。
5.销售收入增幅38.1%, 主要系今年以来我集团采取一系列促销政策, 加之开
发的部分新产品投放市场以及多年来困扰我集团的产品铁路发运问题得到改善使之
增幅较大。
6.在建工程增加3,665万元, 主要系道义互感器项目等资本性支出增加。
7.股东权益增加3,632万元,主要系本期纯利上升所致。
8.回顾期内,本集团未发生关联交易。中期股息
董事会决定不派发截至1997年6月30日止6 个月的中期股息。
二、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
1.上半年经营情况的回顾
上半年,本集团迎接市场竞争激烈的严峻挑战, 取得了整体经济稳步发展的较
好成绩。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本集团不断改进及强化销售工作,努力拓宽销售渠道, 提
高为用户服务工作的质量, 大力开发新产品,增强自身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 上半年累计开发新产品27种,其中近70 %的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大部分品
种已经投放市场, 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近2亿元人民币。
由于本集团加强了销售工作, 加之宏观经济环境的逐步好转, 使承接订单好于
上年,截止上半年, 已订满今年全年的生产任务,为实现集团1997 年销售额和利润
总额比1996年有一定幅度增长的目标奠定了基础。
上半年,本集团部分产品采取降价促销策略, 造成整体毛利率下降, 致使本集
团每股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2.下半年展望
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及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 给本集
团继续稳步向前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本集团将继续强化销售工作,加强为用户的服务, 以技术领先的优势开拓和占
领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随着三峡工程建设速度的加快, 本集团亦将加大为
三峡工程作准备的大水电专项,即500kV全封闭组合电器项目、扩大500kV 变压器生
产能力项目等技术改造工程的力度,满足国家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
三、募集资金的运用
本公司募集资金均按A股和H 股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项目投资。
1997 年上半年本公司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投资约为2000万元,主要项目包
括:新建互感器分公司; 封闭式组合电器罐体制造扩建项目;新建500kV电容式电
压互感器项目,以上项目均于近期竣工并投产。
目前本公司有1000万元用于营运资金,有约25000万元拨作银行短期存款。
四、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于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买、 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股份。
五、重要事项的披露
1. 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其它法
律、法规。 本公司没有开立股票帐户 ,亦没有炒作自己或其它上市公司的股票。
日后如参与此方面投资,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股本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
1.股权结构情况
本公司股本权1997年6月30日之结构: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
(1)尚未流通部分
国有法人股 450,520,000股 51.58
社会法人股 21,300,000股 2.44
员工股 113,600,000股 13.01
(2)已流通部分
H股 257,950,000股 29.54
A股 30,000,000股 3.43
(3)股份合计 873,370,000股 100.00

注:截至1997年6月30日止之报告期内本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主要股东:
截至1997年6月30日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类别 期初 期末 占总股本
持股数 持股数 比例%
1. 东北输变电 国有
设备集团公司 法人股 45052万股 45052万股 51.58
2. 香港中央结算 境外
(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25574.4万股 25569.4万股 29.27
3. 工行沈阳市信托 社会
投资公司 法人股 710万股 710万股 0.81
4. 深圳蛇口工业区 社会
法人股 497万股 497万股 0.57
5. 深圳中达软件 社会
开发公司 法人股 355万股 355万股 0.40
6. 华南冷藏(深圳) 社会
有限公司 法人股 142万股 142万股 0.16
7. 陕西秦建科技 社会
投资公司 法人股 142万股 142万股 0.16
8. 深圳蛇口中东 社会
发展公司 法人股 106.5万股 106.5万股 0.12
9. 深圳宝安坑经 社会
发展公司 法人股 71万股 71万股 0.08
10. 中国水力电力 社会
沈阳物资公司 法人股 71万股 71万股 0.08

七、公司董事、监事持股情况
于1997年6月30日,各董事或监事根据证券公开权益条例(“证券权益条例”)第
38 条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彼等所拥有本公司及任何联系机构(定义见证券权
益条例)之本公司股份或证券权益(包括证券权益条例第三十一条或附表第一部分被
当作或被视为所有之权益),根据证券权益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须列入该条例所指定
之登记注册之权益, 和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之证券交易标准守则规定, 应通知本公司
及联交所之本公司或任何联系机构(定义见上文)之认股权益, 或如属曾任董事之监
事,须按上文所述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如下:

姓名 职衔 持股数量(股)
董事:
项永春 董事长 2,130
左长林 执行董事 2,130
鲁永久 执行董事 2,130
高兴耀 执行董事 5,396
刘永顺 执行董事 2,130
李连义 执行董事 2,130
卢明林 执行董事 2,130
常淑云 执行董事 2,130
周任劳 执行董事 2,130
翟 锋 非执行董事 1,420
管维立 非执行董事 —
樊迎朝 非执行董事 —
陆燕荪 非执行董事 —
监事:
吴庆炜 监事会主席 2,130
潘海林 监事 2,130
柳重 监事 1,775
王国华 监事 3,905
安丽静 监事 2,130
合计 35,926

回顾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持股情况均无变动。
八、最佳应用守则
本期内,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严格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规则附录
14之最佳应用守则。
九、股东大会简介
东北输变电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于 1997年6月5日(星期四) 上
午9时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8号沈变文化宫召开, 沈阳市公证处公证员
参加了大会,并对会议予以公证, 本次会议进行期间一直有足够的法定人数参加。
1.大会审议并通过以下普通决议案:
(1)批准和接纳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帐目及核数师报告;
(2)宣派本公司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065元, 派
发予在1997年5月6日已登记在股东名册上之股东;
(3)批准和接纳本公司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董事会报告;
(4)批准和接纳截至199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监事会报告;
(5) 继续聘任罗兵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境外核数师及普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本公司的境内核数师, 并授权董事会核定其酬金。
(6)批准委任樊迎朝先生和陆燕荪先生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
2.以特别事项的方式, 审议并通过以下特别决议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
下述修改:公司章程第90 条所规定的董事会中的董事总数由11名增加至13 名及非
执行董事人数由2名增加至4名,其它内容不变。”
3.以特别事项之方式, 审议并通过以下普通决议案:“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前提,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直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
束前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宣派本公司的中期股息。”
十、备查文件
下列文件可在本公司办事处查阅, 地址为中国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中路18
号及香港遮打道历山大厦二十楼: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
2.199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文件。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项永春
中国沈阳 199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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