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度中期报告
重要提示
本董事会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份,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中期财务报告
董事会谨宣布截至1995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公司”)合并报表之税后利润4,670万元,每股收益0.185元。
业经简化之集团合并损益表(1)
(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5年6月30日 1994年6月30日
主营业务收入(3) 80,046 129,028
主营业务利润(2) 8,493 5,634
其他业务利润(4) 1,55 14,429
减:费用及汇兑损失 6,481 6,774
营业利润 3,563 3,289
投资收益(5) 1,323 4,663
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 607 722
利润总额(6) 5,493 8,674
减:少数股东应占溢利 227 454
减:成交所得税 596 1,055
税后利润(6) 4,670 7,165
每股收益(元) 0.185 0.283
业经简化之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
(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95年6月30日 199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86,702 176,864
长期投资 23,289 29,875
固定资产净值(7) 41,764 11,547
在建工程(8) 7,410 29,545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4,040 5,101
资产总计 263,462 253,193
短期负债 170,541 169,317
长期负债 9,977 11,274
少数股东权益(9) 9,520 3,848
股东权益 73,424 68,754
每股净资产(元) 2.90 2.72
净资产报酬率 6.57% 21.4%
财务报表附注:
1.会计政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会计政策末发生重大变化,唯有三家本公司持有50%股份的联营公司(即大华公司、天圳公司和宝狮公司),由于本公司对其财务和经营拥有实际控制权,按有关规定,自本报告期开始,按全额合并法并人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2.主营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2,859万元,提高51%,主要原因系属下大地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2,467万元。
3.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48,982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系集团石油贸易企业由于受国家石油流通政策调整影响,销售额减少所致。
4.其他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2,878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系大地公司来自合作经营的利润(列为其他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减少2,520万元。
5.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3,340万元。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投资收益中包括属下旭日公司和塑料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及资产转让收益等共2,787万元,而今年上半年并无此等收益。
6.利润总额和税后利润:分别减少3,181万元和2,495万元,主要原因系投资收益减少。
7.固定资产净值:比年初增加30,217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系蓝波公司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此外,附属公司增加导致固定资产增加5,955万元。
8.在建工程:比年初减少22,135万元,下降75%,原因系蓝波公司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9.少数股东权益:比年初增加5,672万元,增长147%,原因系合并报表内增加4家附属公司。
二、董事会决议不派发中期股息。
三、业务回顾
年初,董事会基于对市场因素之分析,决定将上半年应完成利润安排于全年利润计划的30%~40%。上半年,集团各项业务按预定计划健康发展。
工业。由深圳蓝波空调厂生产的蓝波牌空调器销售量约6万台,少部分产品已销往越南和香港市场。塑料加工能力继续扩大。本公司控股的UPVC复会管材专业生产厂家通霸公司已于4月投产。丽星公司吸收日本丰国树脂等外商入股,每年可生产8000万支高品质塑料复合软管。东宏公司正在进行的第四期工程完成后,丙纶纱年生产能力将达到8000吨。
贸易。虽然受到种种不利因素影响,集团石油销售量(自营和代理)仍达到80余万吨。遵循集团发展战略,属下企业在发展油库和加油站方面取得长足进展。正在深圳及其周边地区建设和筹划建设的加油站5座,液化气站1座,油库1座。集团本部及保税行已被国家经贸部确认为深圳特区具有成品油进口代理权的大家企业中之两家,董事会相信本集团在区域性石油市场的重要地位将得以巩固和发展。
地产。大地公司努力来用多种方式加快深圳水贝地区已建成物业之销售。另该公司继续采用合作经营方式从事物业发展取得收益。
四、业务展望
董事会根据深圳特区若干条件之变化,对本集团发展战略实行调整,决定将本集团逐步建成以流通产业为主的综合商社那样的大型企业。为此,正在进行集团内部企业组织结构和功能结构之调整。同时,亦在筹划有关企业收购和兼并活动。董事会相信上述努力将取得有效进展。董事会亦相信,虽然企业经营遇有较大困难,但通过严格管理和进一步拓展市场等措施,今年的经营业绩将能达到预期目标。
五、重大事项
本公司于1995年6月7日发布关于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1995年7月6日在集团总部召开了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决定1994年度每股派发红股0.2股,另派发现金红利0.1元。会议选举了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详情请见刊登于1995年7月7日《深圳商报》、《证券时报》和香港《信报》的本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六、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七、发行在外股票及股权结构变化
1.截止1995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名称 股数
国有股(A股) 137,122,128
定向法人股(A股) 45,603,688
社会公众股(A股) 42,770,000
人民币特种股(B股) 27,300,000
合计 252,795,816
2.截止1995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137,122,128 54.24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19,593,600 7.75
招商银行证券公司 16,363,009 6.47
TEMPLETON CHINA WORLDFUND INC 4,240,600 1.68
BSOT/SCEPTRE GLOBAL FUND 2,457.000 0.97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证券部 2,189,200 0.87
深圳晶业塑胶有限公司 1,850,644 0.73
深圳安信投资发展公司 1,300,000 0.51
深圳银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0 0.51
T.T (HOLDINGS) LTD 1,148,680 0.45
合计 187,564,861 74.20
八、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九、备查文件
载有本公司董事长陈涌庆先生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和中期财务报表原本备署于本公司法定注册地点(深圳市红荔西路上步401栋石化大厦)。供股东和债权人查阅。
深圳市石油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