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1995-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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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布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公司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 (A)简化的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1995年6月30日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482,905,274.51 508,982,756.13 长期投资 109,226,073.53 105,646,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布一九九五年中期报告,公司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一切责任。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
(A)简化的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元
1995年6月30日

资产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482,905,274.51 508,982,756.13
长期投资 109,226,073.53 105,646,501.95
固定资产净值 304,248,536.67 304,491,959.38
固定资产清理 22,486.24 -106,635.35
在建工程 34,254,118.30 33,141,593.34
无形资产 2,229,135.07 2,006,221.57
递延资产 59,331,596.25 58,466,072.25
其他长期资产 12,091,896.49 12,091,896.49
递延税项 22,914,573.65 20,623,116.28
资产总计 1,027,223,690.71 1,045,343,482.04
负债及股东权益 年初数 期末数
流动负债 98,740,725.57 101,668,754.02
长期负债 21,630,000 19,010,000
股东权益 906,852,965.14 924,664,728.02
其中:股本 400,000,000 400,000,000
资本公积 400,594,250.84 401,220,650.84
盈余公积 22,609,394.28 29,839,052.35
其中:公益金 8,478,522.85 11,189,644.63
未分配利润 83,649,320.02 93,605,024.83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027,223,690.71 1,045,343,482.04
(B)简化的损益表 金额单位:万元

1995年1--6月 上年同期数
主营业务收入 19,311 22,158
主营业务利润 5,114 6,701
其它业务利润 200 -55
投资收益 6 /
营业外收支净额 -4 /
利润总额 5,316 6,646
应交所得税 797 997
净利润 4,519 5,649
(C)财务指标分析
每股收益率11.3%=(净利润4,519万元/总股数40,000万股)*100%
净资产收益率4.93%=[净利润4,519万元/(期初股东权益90,685万元
期末股东权益92,466万元)/2]*100%
每股净资产2.31元=净资产92,466万元/总股数40,000万股
(D)财务报表注释:
(1) 以上简化的财务报表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本报告期内所使用之会计政策与上年度所采用之会计政策基本一致。
(3)本公司报告期内所得税率仍按15%计算。
(4)资产负债表(简化)中六月末与期初数差异未有超过30%的项目。
(5)由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业绩数目甚小, 本公司并无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2.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
(A)未经审计综合损益表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附注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附注2)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202,953 232,504
经营盈利 58,152 69,315
应占联营公司业绩 35 -
除税前盈利 58,187 69,315
税项 3 7,986 10,406
除少数股东权益前盈利 50,201 58,909
少数股东权益 279 1
股东应占盈利 4 50,480 58,910
每股盈利 5 人民币12.6分 人民币15.9分
建议中期股息 6 人民币4.0分 人民币5.0分

(B)帐目附注
(1) 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一九九四年报内所载一九九四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
(2)在一九九四年中期报告内,截至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损益表之经营盈利内, 是已经扣除了一笔付给北人集团公司为数人民币3,409,000元的费用,作为向本公司员工提供房屋津贴或宿舍. 由于中国公司法的实施及中国公司会计的要求,本公司不在需要支付该笔费用,该笔费用已于一九九四年度财务报表冲回.为提供一个合理的比较基础,在本期间之截至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综合损益表比较数字内, 该笔费用已经冲回,所有由于冲回费用而引起对综合损益表的影响,包括:经营盈利,除税前盈利,除少数股东权益前盈利,股东应占盈利及每股盈利等, 都已经作出适当调整.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年报第63页一九九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十(5)。
(3)本集团是期之税项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
本集团 7,974 10,406
应占联营公司税项 12 -
7,986 10,406

本公司应课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是应课税盈利之百分之十五( 一九九四年:百分之十五)。
本集团在中国以外地方,并无任何税务债务.由于时差之影响并不重大故无拨备递延税项。
(4)会计准则
(I)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规章,本公司已按中国会计制度计算之除税后盈利之百分之十(一九九四年:百分之十),从本期之股东应占盈利中分配往法定公积金,总数为人民币4,518,000元(一九九四年:人民币5,500,000元)。
(2)按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已从本期按中国会计制度计算之股东应占盈利中,提取百分之六作为法定公益金,数额为人民币2,711,000元.有关一九九四年法定公益金的调整,请参阅一九九四年年报第63页一九九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十(5)。
(5)每股盈利是按期内之股东应占盈利人民币50,480,000元(一九九四年:人民币58,910,000元)及加权平均股数400,000,000股(一九九四年:371,546,961股)计算。
(6)董事会建议派发一九九五年度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4.0分(一九九四年:人民币5.0分)本公司需支付总数为人民币16,000,000元(一九九四年:人民币20,000,000元)之中期股息.此项股息将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七日派发予一九九五年十月二日名列股东名册上之人士。
3.中国会计准则与香港公认会计准则差异对综合损益表之影响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之未经审计除税前盈利 53,159 66,460
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之调整
延期资产摊销 866 606
呆货准备 - (2,010)
有价证券已实现盈余/损失 (341) 133
有价证券损失准备 1,568 (1,891)
确认销售收入之差额 2,434 5,909
其他 857 109
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
之未经审计除税前盈利 58,543 69,316
附属公司业绩 (391) (1)
联营公司业绩 35 -
按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之未经审计综合除税前盈利 58,187 69,315

4.应退增值税项
1995年4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期初存货已微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年]42号)决定对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自1995年起分五年抵扣期初存货已微税款。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结合上述文件及本市的情况发布了《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初存货已微税款抵扣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1995]088号)其主要内容是:
(1)自1995年1月1日起每年抵扣20%,期限5年。
(2)实行按季抵扣的方法,每季5% 。
本公司向税务局申报并确认的期初进项增值税额共22,915,000元, 已在1994年财务报表中列示为递延税项(中国会计准则)或应退增值税项( 香港公认会计准则).上述有关增值税的通知,对本公司损益表并无影响。
二.经营业绩分析与下半年展望
1.经营业绩分析
一九九五年,本公司在国家坚持宏观调控适度从紧财政货币政策的经济运行大环境下,励精图治,以技术进步促管理细化,上综合效益.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内部经营机制改革。
(1)本公司的对开、四开系列多色胶印机成功的参加了五月份在德国德鲁巴世界最大规模的印刷机械展览会,收到了在国际印刷机舞台上显示“北人”的效果,扩大了在国际市场的影响。
(2) 为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践经验的“质量管理手册”已草拟完毕脱稿.其支撑性文件正在编审中。
(3) 加快为胶印机配套的基地建设,与大兴县合资建办的北京北人太和印机铸造厂,开始批量生产出合格的小铸件。
(4) 加快等离子喷涂基地建设,厂房改造完工引进的设备已稳装完毕。
(5) 胶印机护罩板金加工基地,从德国和日本引进的三台先进的板金设备已稳装完毕。
(6) 改进的高精度小件机加工基地部分投产,2460平方米厂房主体框架已形成。
(7) 经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积极克服宏观经济调控带来的困难,比本公司预计要好。
2.下半年展望
在宏观经济形势继续处在调控状态下,本公司将一方面抓好外部市场,另一方面抓好公司内部管理。
本公司要在发展战略上与市场紧紧牵联,从加强市场调研和预测入手,调整和落实发展规划 ,营销策略,技术预测等。抓紧新产品的科研与开发。
(1) 根据目前市场胶印机需求量有所增加的变化, 本公司在原生产计划的基础上,下半年预计可增产胶印机50至60台。
(2) 本公司下半年要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努力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贯彻ISO9000系列标准,三季度完成“质量手册”和各种支撑性文件。体系文件制定一个执行一个,使公司产品质量的受控状态得到进一步强化。
(3) 为准备九六年北京国际印刷机械展览会, 下半年继续作好一批参展产品的科研开发试制工作, 其中有本公司与国内外专家共同设计开发标志本公司最高水平的多色胶印机, 在参展产品中,为提高竞争实力,展示水平, 将根据国际,国内市场需要,在不同产品上贯德国GS标准及美国UL标准。
(4) CIMS工程是未来工厂自动化的方向, 国家科委选择国内有实力的大型企业作试点,本公司已被首批推广应用试点单位。下半年要与清华大学一起完成总体设计,并开始分步实施。
(5) 加紧进行等离子喷涂和冷作基地的技术改造工作, 力争九月开始工艺试验,年底前投入生产。
(6) 太和铸造厂继续进行二期工程建设,年内建成1500-2000吨的生产能力。单双色胶印机厂5300平方米厂房作好前期准备,予计96年竣工。
(7) 八达岭印机配件厂投资200万元,新建 2460平方米小件机加工厂房,计划年底前投入使用。
三.股本结构变动及红利分配
1.一九九四年分红派息情况
本公司于1995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决定派发中期股利每股0.05 元人民币,派发金额总计人民币20,000,000元。
经本公司1995年5月28日股东大会批准,向A股及H 股股东派发末期股利现金人民币0.07元,派发金额总计人民币28,000,000元。
2.股本变动情况
本公司自发行H股及A股以来,到1995年6月30日止,无安排任何其他新股发行及送股,配股和拆细,合并等。公司股本无变化。
3.股本结构
截止1995年6月30日,股权结构为:

类别 股数(万股) 比例(%)
尚未流通股份:国有法人股 25,000 62.5
已流通股份: 香港公众股(H股) 10,000 25
国内公众股(A股) 5,000 12.5
总股本 40,000 100

4.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本报告期内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中国北人集团公司持有A股25,000万股,占本期初总股的62.5%,占本期末总股本的62.5%,持有A股股票数无增减;HKSCC Nominees Limited期初持H股股数为96,854,000股,占总股本24.21%,至本期末持H股股数为93,176,000股,占总股23.29% 。
5.董事及监事持股情况
至199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及监事持有本公司股份A股股票数与 199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持股情况相同。
6.购买,出售或赎回股份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 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之股份。
7.中期股利
根据本公司章程第90条的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香港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若存在差异, 对本公司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纯利分配须取两个不同财务报表额中的较低者。根据本公司1995年8月29日董事会决定,派发1995年6月30日止中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4元。
(一)A股中期股利派发的时间与办法将在中国境内另行公布。
(二)H股中期股利派发的有关事项如下:
H股中期股利于1995年10月17日(星期一)派发予1995年10月3日( 星期三)前登记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1995年10月3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六)(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股东如欲获派中期股利,最迟于1995年10月2日下午四时前,将有关股票及过户文件送香港鱼涌海湾街1号华懋交易广场8楼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H股股利以人民币计算,以港币支付。 港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按中期股利宣派日(1995年8月29日) 前一周深圳外汇调剂中心每一外币单位调剂平均收益价兑换的人民币额计算。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之概况
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北京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召开了一九九四年度股东大会,大会议案全部被通过,有关情况已于1995年5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信报》《南华早报》上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适用于中国发行人的《上市规则修改》的要求重新修订的本公司章程业已经于1995年5月28日举行的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国务院证券委和国家体改委,于1995年7月 17日批准,并以批准之日起生效。
3.本公司有关高层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1)本公司于1995年5月21 日召开的董事会通过了东方姑弥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请求,同意委任朱武安副总经理(董事)为董事会秘书;
(2)本公司于1995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 聘任张致远董事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庞连东总经理助理职务。
4.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临时股东大会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六.备查文件及查阅地址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中期报告原本;
2.查阅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董事会秘书室。

承董事会命
朱谈林
董事长
北京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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