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600330.SH)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 2026-04-03 15: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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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通股份(600330.SH)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天通股份(600330.SH)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6年4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6]75号)及《关于对潘建清、郑晓彬、潘正强、芦筠、冯燕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6号)。

经查,2021年至2024年,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美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兴光电)和嘉兴天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未披露。2022-2024年,公司与美兴光电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证监局在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检查中发现:2021年至2024年,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美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兴光电)和嘉兴天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未披露。2022-2024年,公司与美兴光电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时任董事长潘建清、董事长郑晓彬、总经理潘正强、财务总监芦筠、董事会秘书冯燕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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