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菱股份(002766.SZ)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索菱股份(002766.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2025〕23号)、《关于对盛家方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2025〕24号)。
经查,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公告《债务处置协议》相关内容,未及时披露《债权转让协议》《保证合同》等补充协议相关内容,直至2023年6月才披露相关补充协议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未完整披露对关联方的应收往来情况,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第六十条的规定。
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及时的情形。深圳证监局已对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3号)。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兼董秘盛家方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盛家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