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豆神(300010.SZ)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智通财经APP讯,*ST豆神(300010.SZ)公告,2023年12月28日,公司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3)京01破39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同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6条“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公司未出现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上市公司认为其出现的本规则第9.4条规定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的,应当及时公告,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或者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已消除,向本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审计报告等文件。”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需等待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果表明相应情形是否已消除,才能向深交所提交撤销申请。因此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