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300464.SZ)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2-07-21 17:49: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星徽股份(300464.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原标题:星徽股份(300464.SZ)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智通财经APP讯,星徽股份(300464.SZ)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蔡耿锡、陈惠吟、鲁金莲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9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为: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蔡耿锡、陈惠吟、鲁金莲:

经查,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9月,星徽股份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在对CELLECTIONS CORP公司股权收购过程中,公司总经理陈惠吟向公司提供借款并向交易对方垫付2960.04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四十八条等相关规定。

星徽股份董事长蔡耿锡、总经理陈惠吟、董事会秘书鲁金莲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星徽股份及蔡耿锡、陈惠吟、鲁金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你公司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星徽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