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前后业绩预告差异较大 华谊兄弟(300027.SZ)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华谊兄弟(300027.SZ)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江证监局”)《关于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王忠军、王忠磊、王笑宇、高辉: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华谊兄弟”)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华谊兄弟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2022年4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5亿至2.46亿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财务负责人王笑宇、董事会秘书高辉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