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002118.SZ)控股股东国药兆祥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2-03-10 15:50:0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紫鑫药业(002118.SZ)发布公告,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

(原标题:紫鑫药业(002118.SZ)控股股东国药兆祥收到吉林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紫鑫药业(002118.SZ)发布公告,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兆祥”)通知,国药兆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以下简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2022】3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警示函》内容公告如下:

“国药兆祥(长春)医药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9日,你公司与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及实际持股情况,康平公司将其持有的紫鑫药业19.69%股份对应的投票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提案权、股东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你公司行使,你公司成为紫鑫药业的控股股东。2021年12月21-22日,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紫鑫药业股票1,000万股,占紫鑫药业总股本0.78%,成交金额3,061.32万元。你公司作为收购人,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的限售期内减持股票,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七十四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定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紫鑫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