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600707.SH)收到中国证券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12-17 16:09:0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彩虹股份(600707.SH)发布公告,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原标题:彩虹股份(600707.SH)收到中国证券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智通财经APP讯,彩虹股份(600707.SH)发布公告,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陈忠国、李淼、龙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1〕37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未及时披露重大资产减值损失。(二)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按照《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你公司时任董事长陈忠国、总经理李淼、时任董事会秘书龙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陈忠国、李淼、龙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及上述人员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彩虹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