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603067.SH)拟收购厦门首能科技51%股权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12-06 17:42: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振华股份(603067.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林明珠、林旭...

(原标题:振华股份(603067.SH)拟收购厦门首能科技51%股权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

智通财经APP讯,振华股份(603067.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与林明珠、林旭东等6位自然人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林明珠持有的厦门首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股权。

据悉,交易标的是一家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的新能源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用电解液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交通工具、储能系统、电子设备等相关领域,具备年产5000吨电解液的产能。标的公司于2020年被厦门市授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并于2021年获授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称号,同年入选厦门市瞪羚企业。

公司通过收购标的公司控股权,未来将以新能源电池核心材料为突破口,以标的公司及其核心经营团队为纽带,加大铬系新材料在新能源行业的研发和拓展力度,加速产业化应用,把握行业发展新机遇。

标的公司研发团队在新型凝胶电解液、液流电池电解液、高效阻燃型添加剂等新能源电池的前瞻性功能材料领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储备和试验成果,本次投资与上市公司在新兴产业领域的产品规划和市场布局具有一定的协同性,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升级、提高公司整体价值。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振华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