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603225.SH)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11-17 16:21: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凤鸣(603225.SH)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新凤...

(原标题:新凤鸣(603225.SH)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智通财经APP讯,新凤鸣(603225.SH)发布公告,公司于11月17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0年5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计划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结果公告称,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470.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回购金额4684.99万元。公司实际回购金额与计划回购金额存在巨大差异,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庄奎龙、总裁庄耀中、副总裁兼董秘杨剑飞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凤鸣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