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欧普照明被罚21.24万元,因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

来源:乐居财经 2021-10-08 13:23: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乐居财经讯 靳文雨 10月5日,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被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产品,行政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3.96万元,罚款21.24万元。决定文书号为沪市监总处〔2021〕322021000265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

据悉,欧普照明成立于2008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为7.56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耀海,经营范围包含电光源、照明器具、电器开关的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安装服务等。该公司的大股东为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6.06%。该公司有对外投资企业30家,大都为照明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欧普照明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