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资本邦了解到,民太安(833984.NQ)近期发布分公司行政处罚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4月22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员工管理不到位,民太安江苏分公司及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奇亭被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做出分别处以警告和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具体看其存在涉嫌的违规事实,原江苏分公司员工张宇轩在2018年4月至8月期间伙同他人先后故意制造3起车辆碰撞交通事故,共骗取2家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款17,820元,2019年9月,法院对张宇轩以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因其在职期间为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江苏分公司存在对其疏于日常管理及未开展相应培训教育之过错;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奇亭分管车险业务部,对其未尽到管理职责,对江苏分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是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公告表示,江苏分公司及赵奇亭已按处罚要求支付罚款,并按要求进行整改。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民太安江苏分公司经营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