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索赔12亿!前员工状告上市公司依顿电子,自称对IPO有“决定性重大贡献”)
劳动合同纠纷并不少见,但是员工单次向公司索赔金额超过12亿元的,就堪称罕见了。
近日,A股市场就出现了这么神奇的一幕:因劳动合同纠纷,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依顿电子被前员工奚某索赔合计12.0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依顿电子的公告显示,本案的原告奚某于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在公司工作一年。公司于奚某离职8年后的2014年上市后,奚某“认为其在公司上市过程付出的劳动对公司的生存和上市起到了决定性重大贡献”,多次要求公司给予巨额现金作为报酬。
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接着往下看。
上市公司被索赔超12亿
5月21日晚间,依顿电子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送达的奚某因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及传票等相关资料,该案将于今年6月16日开庭。
公告称,原告奚某在《民事诉讼状》中向被告依顿电子提出了多项诉讼请求,索赔金额合计达到12.06亿元。
这其中,仅奚某主张的“被告应当支付原告为其办理关系依顿电子生存和上市所需文件、办房产证劳动报酬”,就达到了11.45亿元。而其主张的“被告应当替广东三建向原告支付依顿电子家属楼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劳动报酬”,也达到了10万元。
同时,原告主张,要求判决确认依顿电子在决定原告试用合格为终身正式员工的履行中,加上被告与原告之间以办成房产证此重大项目为条件的终身雇佣关系的履行中,被告用逼签一个月短期劳动合同的避法手段解雇原告的行为无效;并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的雇佣劳动关系至少持续到法定退休年龄结束即至 2027年2月13日。
奚某还要求判决依顿电子向原告支付自2006年8月1日起至原告法定退休年龄即至2027年2月的工资薪酬待遇,即每月基本工资1万元加上年薪 278.64 万元,合计人民币6062.44 万元。
12.06亿元的索赔金额,对依顿电子绝对堪称“天价”。要知道,根据依顿电子2019年年报,其2019年营业总收入为30.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8亿元。
曾在公司工作一年
自称做出过“决定性重大贡献”
原告奚某与被告依顿电子有何渊源?依顿电子在公告中透露了不少信息。
公告显示,奚某在依顿电子工作过一年时间。诉讼的主要事实和理由部分显示,奚某于2005年9月21日入职公司,任EIE(环境与工业工程部)经理一职。奚某入职公司时,正处于公司工业厂房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综合验收)的收尾阶段,奚某因此参与了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收尾工作。2006年9月21日,奚某从公司正常离职。
在公司上市后,奚某认为其在公司上市过程付出的劳动对公司的生存和上市起到了决定性重大贡献,对公司的贡献是长久的(该表述出自奚某的《民事起诉状》),奚某以此为由多次要求公司给予巨额现金作为报酬。
公司认为奚某于2006年9月21日已正常离职,公司相隔8年后上市,公司的上市与奚某并无关系,公司对奚某的要求不予理会。
2019年12月18日,奚某向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提出了共八项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奚某提出的其中三项仲裁请求:一、确认其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续存;五、被申请人支付其2006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公司高管薪酬6885万元;七、被申请人支付2005年10月21日至2006年7月31日二倍工资差额9.3333万元。仲裁委员会认为奚某的其余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仲裁处理的范围,因此未受理奚某其余五项请求。
2020年2月3日,仲裁委员会就奚某上述三项仲裁请求出具了仲裁决定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 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2005年9月21日至2006年9月21日;
二、 驳回申请人其余仲裁请求。
奚某对上述仲裁裁决不服,起诉至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此前曾索赔八千万
多围绕“办理房产证”展开
实际上,奚某此前也提起过劳动争议仲裁,仲裁申请中多项请求围绕“办理房产证”一事展开。公告披露,2017年12月25日,奚某向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其请求事项如下:
1、公司一次性支付生活救助的尾款18万元;
2、公司支付2005年10月21日到2006年7月31日二倍工资差额9.3333万元;
3、恢复劳动关系至法定退休之日;
4、公司支付办理上市用房产证劳务报酬100万;
5、按要求顺利完成房产证的大奖100万;
6、办理房产证的劳务报酬中山市区140平方户型住房一套计140万;
7、办理房产证的劳务报酬依顿电子5%的股份,面值4989.2280万元;
8、要求依顿电子支付2006年8月1日至2017年12月25日按公司高管报酬2932.5万元。
上述仲裁请求涉及金额总计为0.828亿元。
2018年1月23日,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奚某提起的上述劳动争议案件。依顿电子代理律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奚某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缺乏证据,且奚某的仲裁申请超过了仲裁申请期限〔仲裁时效〕,奚某纯属恶意滥诉,浪费司法资源,仲裁委依法应当驳回奚某的仲裁请求。奚某看到公司的答辩意见后,当庭提出撤回仲裁的申请。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了“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决定书。
依顿电子曾两度冲击IPO
针对本次涉案标的金额超过12亿元的诉讼,依顿电子表示,经咨询专业律师后,公司认为原告在起诉文件中针对公司的主张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时,针对该诉讼事宜,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出具承诺:如经法院判决,该诉讼对依顿电子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依顿投资独立承担。因此,公司认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利润造成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依顿电子前身依顿有限设立于2000年3月2日,于2007年11月19日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由依顿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精度、高密度双层及多层印刷线路板的制造和销售。
2014年7月,依顿电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而在此之前的2011年,依顿电子首次IPO被取消审核,发审委给出的理由是“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
对于依顿电子首次IPO折戟的原因,虽然监管部门未给出详细说明,但是业内分析认为可能与其此前受到的大额处罚有关。2006年至2008年期间,依顿电子多次涉及保税进口中的违规行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保税进口产品在国内转让,2008年依顿电子被海关罚款总额超过千万。
根据依顿电子2014年6月的招股说明书,其拥有房屋建筑物两处,均位于中山市三角镇高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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