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晨鸣B: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化市场的拓展,整合海外有效资源,拓宽海外融资渠道,享受相关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在香 港、新加坡分别成立 100%控股的晨鸣(海外)有限公司及晨鸣(新加坡)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登记为准)。
2、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 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海外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拟成立晨鸣(海外)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晨鸣(海外)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名称为准)
(2)公司性质:外商投资企业
(3)注册资金:1 亿美元
(4)法定代表人:贾冠磊
(5)股东及持股比例:销售公司持股 100%。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销售公司自有资金,可根据经营情况陆续出资。
(7)注册地:香 港
(8)经营范围:制纸、制浆过程中的相关辅助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的相关生产加工、进出口贸易,以及木浆,木片,纸张及纸制品相关的进出口贸易。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具体以登记为准)
2、拟成立晨鸣(新加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晨鸣(新加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登记名称为准)
(2)公司性质:外商投资企业
(3)注册资金:1 亿美元
(4)法定代表人:贾冠磊
(5)股东及持股比例:销售公司持股 100%。
(6)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销售公司自有资金,可根据经营情况陆续出资。
(7)注册地:新加坡
(8)经营范围:制纸、制浆过程中的相关辅助材料,设备,备品配件的相关生产加工、进出口贸易,以及木浆,木片,纸张及纸制品相关的进出口贸易。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具体以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销售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影响
本次在香 港、新加坡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是公司完善业务布局和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加强海外销售力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司可利用香 港、新加坡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海外销售和融资平台,继而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