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玉龙股份对外转让债权 上交所发函问询)
玉龙股份(601028)12月26日晚公告,为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因经营钢管业务产生的合计金额为3723.78万元的应收款债权转让给玉龙科技(其中应收账款3610.45万元,其他应收款113.33万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723.78万元。
针对玉龙股份对外转让债权,12月26日晚,上交所向玉龙股份下发了问询函。
据悉,玉龙科技原为玉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玉龙股份于2016年12月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对外转让玉龙科技10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玉龙科技的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10月,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业务转型,玉龙股份将与钢管业务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机器设备等资产转让予玉龙科技。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玉龙科技资产总额12.65亿元,净资产7.84亿元;2018年玉龙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0.48亿元,净利润1.05亿元。
玉龙股份称,本次转让公司应收款债权,公司可收回3610.45万元的应收账款和113.33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加快资金回笼,改善现金流状况,优化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支持现有业务的发展。交易完成后,公司可冲回因经营钢管业务计提的坏账准备442.66万元,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442.66万人民币。本次应收款债权转让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金额及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鉴于玉龙科技原为玉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玉龙股份于2016年12月向沙河市汇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100%股权。本次交易,玉龙科技拟受让玉龙股份因经营钢管业务产生的应收款债权。为此,上交所请玉龙股份补充披露本次债权转让事项的交易背景与主要目的,与前次权转让是否相关;上述债权的定价依据,交易对方平价承接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是否已有相关约定,双方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在将玉龙科技置出后,2019年10月,玉龙股份将与钢管业务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机器设备等资产转让予玉龙科技。在这样的情况下,上交所要求玉龙股份补充披露上述资产转让的交易背景、原因、交易金额,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是否已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务;上述资产转让事项是否已完成,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说明与本次债权转让是否相关。
针对玉龙股份在公告中所说的“交易完成后,公司可冲回因经营钢管业务计提的坏账准备442.66万元,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442.66万人民币。”上交所要求玉龙股份补充披露:上述债权涉及应收账款的明细情况,包括金额、交易对方、交易背景、产生时间、账龄及减值情况等;结合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说明上述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存在逾期或无法回收的可能,并结合交易进度安排,说明将相关损益确认在2019年度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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