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业绩连年亏损、涉嫌财报造假 千山药机或面临退市)
12月2日晚间,千山药机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经查明,千山药机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2015-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
证监会表示,2015年年报中,违规确认与华冠花炮的设备销售收入,虚构客户销售回款、虚减坏账准备,导致2015年度利润虚增7950.53万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95.76%。
2016年,未如实对解除与太平洋证券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虚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虚增利润,虚增销售收入和利润,虚增在建工程,虚减坏账准备和利润,导致2016 年虚增利润总额3.57亿元,占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60.05%。
此外,2017年,千山药机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经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刘祥华和胞弟刘华山主要通过3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一是直接将千山药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转移至其实际控制的个人或单位账户;二是将千山药机通过民间借贷所融得的资金直接从出借方账户转至其实际控制的个人或单位账户;三是通过支付工程款、货款等名义将千山药机的资金转至其实际控制的个人或单位账户。
经查,2017年,千山药机转入刘祥华、刘华山实际控制账户资金额高达19.4亿元,二人实际控制账户转回千山药机资金额8.03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刘祥华、刘华山控制本人及陈顺华、湖南康都制药有限公司祁阳分公司、湖南新五洲医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中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账户,实际违法占用千山药机资金余额 10.12亿元。直至2018年6月9日,千山药机发布2017年年度报告时才披露了公司与刘氏兄弟等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2017年,千山药机未按规定对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履行临时报告义务。经查,刘祥华、刘华山主要通过3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一是直接将千山药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转移至其实际控制的个人或单位账户;二是将千山药机通过民间借贷所融得的资金直接从出借方账户转至其实际控制的个人或单位账户;三是通过支付工程款、货款等名义将千山药机的资金转至其实际控制的个人或单位账户。
经查,2017年,千山药机转入刘祥华、刘华山实际控制账户资金额高达19.4亿元,二人实际控制账户转回千山药机资金额8.03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刘祥华、刘华山控制本人及陈顺华、湖南康都制药有限公司祁阳分公司、湖南新五洲医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新中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账户,实际违法占用千山药机资金余额10.12亿元。直至2018年6月9日,千山药机发布2017年年度报告时才披露了公司与刘氏兄弟等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情况。
证监会调查认定,刘祥华凌驾于千山药机内部控制之上,伙同其胞弟刘华山操控公司资金往来,决策和组织实施千山药机发生金额巨大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利润造假等事项。同时,为掩盖公司上述问题,公司财务总监周大连,财务部长姜纯领导公司财务部违规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 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此,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千山药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二)对刘祥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3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60 万元;
(三)对刘华山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四)对周大连、姜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
(五)对钟波等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
同时,证监会拟决定对刘祥华、 刘华山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深交所表示,如证监会最终对千山药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交易所将按照规定正式启动千山药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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