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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A倒计时!13亿股被溢价拍卖 底价近70亿!浙商银行:不影响A股发行

来源:券商中国 2019-11-07 08: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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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公告,旅行者集团合计转让所持全部浙商银行股权。可以看到,这次转让股权项目合计13.4694亿股、转让底价为68.69亿元,折合约5.1元/股,如果以浙商银行A股IPO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为4.94元/股来测算,溢价率约3.23%。

(原标题:回A倒计时!13亿股被溢价拍卖 底价近70亿!浙商银行:不影响A股发行)

11月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公告,旅行者集团合计转让所持全部浙商银行股权。此次转让股权项目合计约13.47亿股、转让底价为68.69亿元,折合约5.1元/股。如果以浙商银行A股IPO发行价格为4.94元/股来测算,溢价率约3.23%。

值得注意的是,浙商银行下周一将开始A股发行申购,当前正处于上市关键时间点。对于这次股权处置的可能影响,11月6日,浙商银行向券商中国记者作了最新详细回应。

“旅行者集团持有我行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导致我行产生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我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我行股权处于不清晰、不稳定的情形。”浙商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此次股权处置,不影响该行A股发行定价、后续发行安排和公司的治理。

旅行者集团拟转让所持全部浙商银行股权

11月5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披露的一则项目转让信息显示,作为浙商银行第三大股东的旅行者集团拟转让其持有该行全部股份,合计13.4694亿股、转让底价为68.69亿元。

根据该项目披露情况,受让方需一次性付款。同时,按照惯例,由于此次产权转让涉及到商业银行重要股东变更,此次转让对受让方资格提出了多项要求。

例如,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中资商业银行股东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

意向受让方成为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的: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并就入股商业银行的目的作出说明;意向受让方及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根据国务院授权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投资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主体入股商业银行,以及投资人经银保监会批准并购重组高风险商业银行除外);意向受让方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旅行者汽车集团为知名大型汽车综合运营商,以发起股东的身份参股浙商银行至今。

据浙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2004年4月17日,浙江商业银行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国信公司将受让的浙江商业银行 28,142万元出资额中的15,14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万向控股、旅行者汽车集团等12家受让方;其后通过数次增资,截至今年9月末,旅行者集团持有浙商银行7.2%股权,为该行第三大股东。

浙商银行于2004年成立,是唯一一家总部位于浙江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打造企业流动性服务银行为重点,近年来快速发展。截至今年6月末,该行资产规模同比增幅5.5%,达到1.74万亿元。浙商银行早在2016年3月在港交所挂牌,近期顺利A股上市后,将成为第35家A股上市银行、全国第13家“A+H”上市银行。

浙商银行:不影响A股发行及公司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浙商银行正处于A股上市关键时间点。据此前公告,该行将在11月14日进行网上、网下申购;拟发行25.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125.9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补充资本。

今年10月18日,浙商银行完成A股IPO的网下询价,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为4.94元/股,并于10月23日刊登了正式的招股说明书,确定了A股发行价格及后续发行时间表。

可以看到,这次转让股权项目合计13.4694亿股、转让底价为68.69亿元,折合约5.1元/股,如果以浙商银行A股IPO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为4.94元/股来测算,溢价率约3.23%。

对于这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机制,浙商银行相关人士回应称,这次股权转让系司法拍卖行为,挂牌价格系挂牌方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以“市场法”评估结果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将由投资者竞买报价产生,会从市场化角度反应我行投资价值。”

对于此次股权处置可能的影响,上述人士告诉记者,“旅行者集团本次股权拍卖系司法处置行为,挂牌拍卖信息披露期为20个工作日,且尚待中国银保监会审批,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不会影响我行A股发行定价及后续的发行安排。”

同时,浙商银行上述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旅行者集团持有我行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导致我行产生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我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我行股权处于不清晰、不稳定的情形,从股东大会层面对我行公司治理无重大影响。”

按照招股书披露,浙商银行无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为浙江金控,持股比例14.19%。

“我行现有董事中,并无旅行者集团委派的董事。因此,旅行者集团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我行现有董事辞职或减少。未来,如有新入股的股东符合我行公司章程中提名董事资格并提名董事的,我行将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关董事选举的程序,不会给我行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浙商银行该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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