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修改会员管理规则 夯实会员自律管理
日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修改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 (简称“《会员管理规则》”)。本次《会员管理规则》修订,以完善基础制度、防范金融风险、压实会员中介责任为重点,着力把好市场入口关,加强交易全过程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相关要求。
本次《会员管理规则》修订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善会员客户管理制度,强化投资者保护。进一步明确会员客户管理职责,要求会员做到“事前认识客户,事中监控交易,事后报告异常”,细化会员可以拒绝接受客户委托的情形;明确产品分级、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相关要求,完善投资者准入条件要素,强化投资者教育管理。
二是加强会员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规范相关业务开展。明确证券承销保荐、股票期权、跨境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的内控和风险管理要求,强化会员相关业务的内部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职责。
三是强化会员技术系统管理,确保交易运行安全。要求会员交易及相关系统的性能、容量及扩展能力应当与其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相适应,保障交易及相关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四是充实自律监管内容,提升自律管理效能。明确其他交易参与人参照会员接受交易所的自律监管,将会员代表、会员业务联络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纳入监管对象,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类型。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2019年修订)》发布
据深交所11月1日消息,《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2019年修订)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深交所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会〔2015〕9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