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创板企业知识产权“攻防战”:一场充满火药味的“技术储备赛”)
研发不易,守成更难。以核心技术构筑“科创底色”的科创板企业,正悄然打响知识产权“攻防战”。
10月7日晚间,一纸诉状让传音控股与华为间的“壁纸之争”进入公众视野,也让过去鲜见的著作权纠纷走上前台。继光峰科技之后,传音控股成为科创板又一家涉及知识产权诉讼的企业。
从价格战、渠道战的短兵相接,到专利战、著作战的刀光剑影,科创“商战”形态陡然生变的背后,是企业竞争要素的深层变革。相较于传统企业,科技型公司凭借专利、著作等获得的收益愈丰,面临的挑战也更大。针对知识产权的诉讼,已成为科创公司捍卫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华东某知识产权律师分析称:一是由于科创公司拥有的专利和著作权数较多,发生相关纠纷的几率较大;二是研发成果往往构成此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知识产权的争夺本质上是公司在技术储备上的比拼。尽管法律对权利归属的具体界定需经过复杂论证,但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无疑是企业制胜的关键筹码。
知识产权“持久战”
“非洲手机之王”传音控股与“国产手机巨头”华为的著作权对决,由一张壁纸掀开。
10月7日晚,登陆科创板仅一个交易日的传音控股发布公告称,收到华为起诉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起诉状显示,华为认为传音控股对其享有著作权的“珍珠极光Pearl 主题壁纸”美术作品,仅做简单调整便持续使用于手机系统及广告宣传中,涉嫌侵犯其署名权、修改权等权益,因而提起诉讼,要求后者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2000万元。
据公告,传音控股生产、销售的多款手机产品及部分包装涉嫌使用该侵权图片。若公司败诉,传音控股将使用其他图片替换,预计不会影响前述型号手机的正常销售。此外,2000万元的诉讼标的金额,分别占传音控股半年报资产总额的0.1889%、及上半年营业收入的0.1904%。公司表示,因涉诉金额占比较小,且可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此案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然而,这起“小案子”却让这家市值近400亿元的“大块头”打了个踉跄。10月8日、9日,传音控股股价连续两日下行,跌幅近17%。
“华为手上握有大量标准专利,起诉其他厂商侵权是常事,但以一张壁纸作为诉讼事由的还是比较少见。案子本身并未涉及核心技术,金额也不高,可能更多起到一个敲山震虎的作用。”业内人士表示。
涉嫌“照搬”的壁纸,牵扯出投资者对传音控股研发实力的深层隐忧。公司招股书显示,传音控股及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取得专利技术630项,其中发明专利97项,与华为、OPPO等手机厂商拥有的专利数量相去甚远。
事实上,这并非科创板公司因为知识产权涉诉而鸣响的第 一 枪。此前,光峰科技上市2个月内接连发布4则专利涉诉公告。从被诉到反诉,一场跌宕起伏的“专利车轮战”在光峰科技与台达电子间展开。
第一回合始自7月29日,光峰科技收到关于台达电子起诉公司及索普尼投影相关材料,称光峰科技及索普尼投影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光峰极光投影机”的行为,侵犯了台达电子3项发明专利,要求二者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共计4843.6万元。
就在收到起诉状的当天,光峰科技便同样以专利侵权为由,将台达电子等告上法庭,并针对台达电子提出的前述3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9月8日,两家公司“专利战”烽烟再起。据公告,台达电子提出有关光峰科技所持2项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当日另一份公告则透露,二者的“拉锯战”已延伸至海外。9月21日,台达电子再次起诉光峰科技涉嫌专利侵权,双方缠斗进一步升级。
“行业竞争由粗放型的价格战向技术型的专利战转变,这是产业技术密度提升带来的必然趋势。科创企业在大力投入研发的基础上,势必希望能形成一定的技术垄断,以获得更高的资本回报。”业内人士指出,知识产权争夺的常态化,使得技术积累与专利布局成为高科技企业的必修课。
侵权诉讼“突击战”
退可保障自身知识产权,进可阻遏对手使用相关技术,凝聚企业研发成果与潜在收益的专利权,无疑成为“兵家必争之地”。而在关键节点向对手提出专利权诉讼,甚至成为商业竞争中的某种“策略”。
原定于7月23日上会的晶丰明源,却在上会途中突遇诉讼阻拦。公司由此成为科创板首名被取消上会审核资格的“考生”。
根据《民事起诉状》,晶丰明源竞争对手矽力杰起诉公司两款产品分别侵犯其3项专利,并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等。
晶丰明源上会稿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更多细节。晶丰明源共涉及6起诉讼案件,原告方均为矽力杰。这6起诉讼案件中,有2件被宣告无效,晶丰明源已申请审理法院裁定驳回。公司表示,其余4个案件涉及赔偿金额共计约2000万元,若涉诉案件最终败诉,需承担的赔偿应不超过4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对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卡着上会的时点起诉,充分反映出行业竞争的激烈。”有业内人士如此评价。尽管这段插曲并未影响晶丰明源科创板闯关的最终结果,但无疑成为审议环节的考察重点。
上市委在现场问询中,即要求晶丰明源说明两款涉诉产品是否属于公司研发的正在积极开拓市场的新产品,该专利诉讼案是否对公司的经营目标与产品方向构成影响,是否对公司发展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构成不利影响等。
科创企业上市途中的专利诉讼第一案,则可溯及安翰科技。根据公司“二问”回复,安翰科技于5月20日收到金山科技与金山医疗状告公司胶囊胃镜系统侵犯其专利权的起诉书,并在3日后,以“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为由提起反诉。
同样在IPO进程中面临“涉诉专利”的科创公司还有长阳科技。公司在问询回复中更新了日本东丽诉公司专利侵权一案的进展。公司实控人作出承诺,由其全额承担可能因该事宜造成的任何支出或费用。9月26日上市委审议结果显示,长阳科技成功过会。
“当然不是说所有涉及专利权诉讼的案件都可归结为竞争对手设障,不过恰在对方公司冲刺资本市场的时点提起诉讼,更有可能为其带来一定的风险。”某投行人士表示。
前述律师亦指出:“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激励技术开发者的研究热情,保障权利拥有者的合法权益。但一味垒高专利保护墙,所有相关事项均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甚至将其作为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的武器,对于双方而言都是较大的成本浪费。长远来看,反而不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与技术进步。”
拥有无垠“技术海洋”的科创企业们,究竟该如何界定彼此的知识产权边界?又该如何在保障权益的基础上发挥资源配置的最大效用?这些在实践中被不断提出的问题,答案或就藏在科创板“试验田”的探寻与摸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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