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这家公司第一大客户是最高人民法院,准备冲刺创业板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杨紫薇 2019-10-07 09:55: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近日,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视云”)递交了申报稿,拟在创业板上市。据悉,新视云曾于2016年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并在2018年7月终止挂牌。

此次申请创业板上市,新视云拟募集资金5.58亿元,用于“庭审公开服务体系扩建项目”、“智能法庭业务升级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信息化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的建设。

核心业务为庭审公开

新视云成立于2011年,前身为新视云有限,于2016年整体变更为如今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此次股份发行之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长昊直接持有26.3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另外,其持有员工持股平台南京昊远5%的股份(南京昊远持有公司4.44%的股份),同时通过南京昊远持有公司0.222%的股权。另外,张长昊的一致行动人许栋、黄欣、许戈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66%、2.66%、19.44%的股份。

基于上述控制及一致行动关系,张长昊实际控制公司55.5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那么新视云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在申报稿中,它给自己的定位是“法院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法院提供庭审公开、智能法庭以及其他智慧法院等三类业务。

记者从公司官网了解到,庭审公开为其核心业务,以提供技术服务为主,产品主要包括单庭直播系统、多庭直播系统等,为各类法院提供直播等服务;智能法庭是庭审公开业务的延伸和扩展,为法官和诉讼参与人提供人脸识别登录、实时语音转写、语音控制庭审、录音录像等全方位的智能服务;其他智慧法院主要产品包括法院调解平台、法院送达平台等。

▲ 公司业务介绍 图片来源:新视云官网

公司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提供服务”和“设备销售”两个板块。近年来,新视云业绩表现良好。

申报稿中显示,2016年-2018年及2019年一季度(下称“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90.09万元、1.01亿元、1.82亿元、5624.43万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2521.48万元、3075.77万元、8269.22万元、2764.87万元。其中,庭审公开业务在2018年给公司贡献了85.26%的收入。

从毛利率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5.41%、77.23%、81.23%以及80.33%。以同行可比上市公司为例,2018年,华宇软件毛利率为43.42%,东软载波为50.23%,相比之下,新视云的综合毛利率整体处在相对较高水平。

法院客户市占率第一

作为“法院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主要客户自然主要为各类法院。根据申报稿,以2019年一季度为例,前五大客户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深远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共占公司总收入的11.52%。其中,新视云的第一大客户系最高人民法院,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7.71%。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3月底,全国法庭数量约为4.4万间,而新视云已累计为全国2157家法院的1.68万间法庭提供庭审公开技术运营服务,累计服务法庭数量占全国法庭总数的比例约为38%,法院客户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一。

据公司介绍,截至2019年3月底,全国法院接入庭审公开网的法院数量有3490家,其中新视云的服务客户为2157家,渗透率超过61%,是法院庭审公开领域内客户渗透率最高和客户规模最大的企业。

此外,近三年,新视云研发投入费用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558.18万元、921.82万元、1669.08万元和494.3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5%、9.09%、9.18%和8.79%。

申报稿指出,截至2019年3月底,公司共拥有“视频云”等7项核心技术,现有5名核心技术人员。此外,新视云共有员工352人,其中研发人员有111人,占比31.53%。

据披露,公司现有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3家,北京新视云、西安新视云为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大数据研究院5%的股权。其中,北京新视云的主营业务为网络运营及为公司提供研发及销售支持;西安新视云主要是开发和维护西北地区法院客户,提供销售及运维支持。大数据研究院则为司法大数据服务、司法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及产品推广、司法信息化总体集成。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软载波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