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交通运输部:对外商投资国内船舶代理业务不再限制外资股比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9-09-10 21:43:0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对外商投资国内船舶代理业务不再限制外资股比)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交通运输部9月10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落实国内船舶代理业务外商投资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部在征求交通运输部意见并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后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取消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国内船舶代理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规定,对外商投资国内船舶代理业务不再限制外资股比。

二、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对内资、外资国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实行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国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管理工作。

三、各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国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管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