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行内部审计曝光!钱端项目交易疑作假 分行有违规行为 _ 东方财富网)
苦等2个多月后,钱端App14亿逾期事件终于有了进展,却让投资者更着急。
从8月中旬开始,有投资者陆续收到钱端App上的中盈碧理财项目的回款,期间,回款有几天有所延误。
8月30日,关于招商银行和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端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也有了新进展,在钱端公司起诉招行的3个月后,最终裁定,案件将在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钱端公司客服告诉记者,具体的审理日期还需要等待通知。案件辗转过后,之所以起诉3个月才把审理法院确定下来,是因为期间招商银行对该案曾经提出管辖权异议。
根据钱端公司5月底的逾期公告显示,逾期的全是各月的“优选项目”,这些项目都是招行负责审核和投放的产品,正此前传的沸沸扬扬的14亿逾期。而同在钱端App上的中盈碧项目的资产端项目来自吉林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金中心”)。钱端发布公告称,东金中心已经还款,部分中盈碧项目已经陆续回款,另外一部分资金部分拆借给了蓝光公司。钱端表示中盈碧的项目都会在今年12月20日钱兑付完毕。
同一个平台的产品,一个基本能够正常回款,而另外一个逾期3个月依然不知道投资者的钱去哪里了,造成这种巨大反差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不少投资人表示困惑。
当然,他们最困惑的还是,他们投在钱端上“优选项目”的钱,究竟去哪里了?
1
中盈碧正常回款
招行优选项目不优
8月底,在北京,钱端14亿逾期事件的受害投资者晓冬告诉记者,从8月15日、16日开始,相关交流群上开始出现钱端上中盈碧项目的投资者开始收到回款的消息。
在钱端App里面,晓冬同时投资了中盈碧和招行优选项目。在优选项目发生逾期后,她一度很担心中盈碧的项目也无法回款,但是钱端的客服人员在6月25日就向她保证:“可以跟您确认的是,您所认购的中盈碧项目会按期履约的”。
随后,在8月下旬,晓冬收到了来自中盈碧项目的回款5万多元,但逾期的招行优选项目依然没有任何进展。投资者交流群上,不少人也陆续表示收到回款。
不过,期间也有一些不顺利。中盈碧项目中间有暂停回款的状况发生。当时,钱端公司公告也清晰地告诉投资者,部分款项拆解给了蓝光公司。从9月5日开始,中盈碧项目有部分人又开始收到回款。
从钱端8月26日发布的公告中,投资者能够清晰知道中盈碧相关投资项目的资金流向、逾期原因、偿还时间。钱端公司还承诺“兑付期限最迟不晚于2019年12月20日。”
相比钱端此前逾期的14亿,钱端公告显示这些号称“优选”的项目,并没有相应的优先待遇。9000多名投资人,至今依然不知道钱款资金的去向。
在此前《招行被“旗下平台”钱端指控: 把钱用于别处,曾让其发假公告》的报道中,时代周报新媒体记者曾报道过,钱端和招行“互撕”过程——钱端说钱在招行手上,是因为期限错配才发生了逾期;而招行声称早已解约,逾期与我无关。
钱端在公告中公布了中盈碧项目的资金流向、回款方案、回款日期等等。同样是钱端上的项目,跟招行有关的优选项目却没有任何公布信息,同一家运营公司两种项目的明显对比,让投资者对招行的怀疑又多了一分,也让投资人更加感到焦虑。毕竟,他们的逾期已经3个多月了。
招行优选项目的资金流向成谜,说到底还是投资项目底层资产的问题。如果优选项目的底层资产跟中盈碧一样真实、详细,要知道投资者的资金流向轻而易举。
2
审计:钱端“真身”小企业E家存违规行为
此外,记者拿到的两份招行内部审计文件显示,招行所说的“互联网见证业务”某些分行在具体操作中,存在违规行为。
从《深度调查谁在撒谎?揭开招行以钱端赚钱的秘密》中,我们提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文件说:“招行主导了小企业E家的业务”,也就是2015年的时候从原来的小企业E家变成的个人版的钱端App和企业版的员企同心后,招行依然在主导业务。
在与钱端“互撕”的公告中,招行曾经强调在小企业E家上的只是“见证业务”,正是这个所谓的“见证”业务,在招行声称2017年4月已经解约后的一年多里面,在上海分行和深圳分行,小企业E家的业务依然存在,还违规。
记者独 家获取了招商银行总行审计部对深圳分行和上海分行的审计报告,分别为《2017年上海分行小企业信贷专项审计》和《2016年深圳分行交易银行业务专项审计》。这两份审计资料均显示,2017年和2018年,招行这两家分行在小企业E+业务中存在不少问题。
上海分行的审计报告《2017年上海分行小企业信贷专项审计》显示,从2017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审计期间,发现“小企业E家”票据见证业务贷前调查不到位,供应链金融业务贷后管理、信用证议付与票据贴现业务发票重复使用等问题。
对深圳分行的审计报告《2016年深圳分行交易银行业务专项审计》显示,深圳分行存在:未监控互联网见证业务项下商业汇票的权利变化情况、互联网见证业务票据操作人员资质不足,以及关联企业之间叙做付款代理业务和国内信用证业务占比偏高,贸易背景存疑,资金真实用途不明,提请关注贷后管理三项问题。
上述的关于贸易背景存疑的问题中,审计报告明确提到“2018年5月19日,光宇新能源通过小企业E家平台获得上述信用证项下议付资金2434.27万元……提请你行在贷后管理中关注上述增值税发票作废以及议付资金回流的情况,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管理。”
也就是说,对于这笔近两千五百万的贷款,其交易真实性存疑。
主要注意的是,这两份审计报告的审计部门都是“招商银行审计部”,也就是说,招行审计部门的审计时间是2017年-2018年9月。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对于小企业E家以及相关业务的存在,并无异议,也并未在审计报告里面提出该业务在2017年4月已经解约不再合作。
北京国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小建表示,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招商银行仅仅是见证业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确实没有明文规定招行要承担兜底责任,但是,招行在见证业务中有信息核实的义务,需要保证融资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否则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其中两个分行如此,招行的其他分行又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要知道,当年推钱端,招行全行上下,各个分行、支行都有参与。
根据上海分行审计报告中对于“小企业E家”票据见证业务贷前调查不到位问题的详细描述显示,“你行自开办”小企业E家“票据见证业务以来,已累计办理数十亿元,主要是以融资人小额商业汇票质押,再通过我行网上渠道发行理财产品(注意审计部对此的表述,理财产品),对外销售融资。检查发现,你行在办理该业务时,在贷前调查环节,缺乏对融资主体即借款人的经营资质、银行贷款卡状态、经营状况、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等基础信息的审查,业务审核资料中无贸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贸易背景佐证资料,没有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客户的业务“的基本要求。不符合《招商银行互联网银行承兑汇票融资项目见证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15】Z52号文第九、十四条安排的相关规定。”
如此说来,按照招行内部对相关业务的规定,在小企业E家上发布的融资项目是需要掌握借贷方的具体真实信息的,也就是招行会掌握这些项目信息。这让当前招行表述“逾期项目与招行无关”,多少有些站不住脚。
3
中央巡视组: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招行和钱端最终的责任认定,还需要等待公安机关对此案件的进一步追查和司法机关的认定,所以最终的责任归属尚不明确。
在钱端14亿逾期时间刚刚公布的几天,中央第十二巡视组正在招商局集团巡视,现在,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的巡视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招商局集团有这样一个要求:“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8月3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召开巡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情况的反馈会议。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组长武在平在会上表示,对招商局集团的巡视发现了一些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落实整改责任不够到位,整改责任意识不够强,存在边改边犯等问题。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王鸿津在会上表示:“……对上次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和新发现的问题一体解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搞层层加码,不能用问责代替负责,更不能用下级整改代替本级整改。”
同时,我们在8月30日公布的《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二审裁定书》)中发现了更多细节。
4
3个月才确认审理法院
8月30日,招商银行和钱端之间的案件落实了审理方。
这起案件的案件号是:(2019)粤01民辖终1717号,案由是“合同纠纷”。双方在合同上的纠纷在于招行声称在2017年4月就与钱端解约,但是钱端根据当时的合同条款声称,招行的单方面解约不符合合约规定,当时钱端公告称,解约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
在《深度调查谁在撒谎?揭开招行以钱端赚钱的秘密》一文中,我们发现招行总行交易银行部的相关负责人在声称解约后的22个月,也就是2018年12月,还前往钱端公司指导当时的逾期问题。
从5月30日钱端公司起诉招行,到8月30日在相关网站上公布《二审裁定书》,确定审理法院这件事,已经用了3个月。这个过程为何如此曲折?记者查阅《二审裁定书》发现,钱端在天河法院提起诉讼以后,由于招商银行提出管辖权异议,招行认为案件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均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本案应由福田法院管辖。
与此同时,深圳福田区也在审理招行此前起诉钱端的两起案件(合同纠纷之诉[案号:(2019)粤0304民初14573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案号:(2019)粤0304民初33918号]),最早在3月14日,招行已在深圳福田法院起诉钱端,深圳福田法院裁定应该由广州天河法院审理。对于这两个案件,招行同样进行上诉,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在深圳福田区法院。
如此一来二往的过程,耗费了3个月。最终裁定还是由天河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
这个案件中,钱端公司的诉请是要求招行继续履行双方共同签订的《互联网 金融业务产品合作协议》。如果招行继续履行协议,必然对逾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招行要证明,一个关键证据必不可少,也就是招行声称的2017年4月与钱端解约的相关证据。不过,无论是在刚开始和钱端的“互撕”过程,还是在后面与投资者的见面会中,面对投资者的询问,招行始终没有拿出过书面的解约合同。
招行会否或者能否在这个官司中拿出解约合同,值得关注。
这案件与9000多名钱端投资者关心的“钱去了哪里”的问题没有直接关系,但是,案件中对“合同纠纷”的审判结果,也许将能告诉受害的投资者,他们的钱究竟是谁负责。
根据《广东钱端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披露了关于《互联网 金融业务产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中,招商银行(甲方)和钱端(乙方)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钱端公司的在《二审裁定书》中上诉词中显示,招商银行是投资对象,也就是说钱是投向了招行的项目的;而招行的辩护词也表示,招行承认钱端负责具体的运营服务,由双方想用户推广,他自己是有“数据共享和宣传推广”的责任和义务,相当于,钱端上的投资信息,招行钱端双方都知道。
既然招行和钱端都没有公布资金流向,投资人们开始将目光转向了当时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中金支付,试图查询投资项目的资金流向。不过,中金支付的一纸公告也把这个查询方向封死了。
2019年6月4日,中金支付发布公告称,针对招行和钱端相关项目“后续在接到用户交易查询后,我司将……不会涉及交易对应的支付场景信息。”
也就是说,从6月4日,钱端第一则逾期公告发出后7天,中金支付就不再对用户(投资人)公布钱端资金的使用时间、地点、融资主体等资金流向信息。受害投资者原本寄望于通过查流水方向弄清楚逾期资金流向的想法,也因此夭折。
所以,逾期三个月过去了,钱端、招行、中金支付,没有人愿意站出来告知资金的流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