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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收问询函:说明变更依据

来源:中新经纬 2019-08-08 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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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7日晚间公告称,日前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目前控股股东维维集团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变更为无实控人状态的依据等。公告披露,截至2019年8月1日,维维集团持有5.50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91%,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共计4.79亿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87.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65%。

(原标题:维维股份收问询函:说明变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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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7日晚间公告称,日前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目前控股股东维维集团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资金情况,以及公司变更为无实控人状态的依据等。

6日,维维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维维集团拟向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盛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2.84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交易完成后,维维集团持股比例降低至15.91%,降为第二大股东,新盛集团转而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无实际控制人。

该公告还表示,股权转让双方将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改选,受让方可以提名两名非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选举时,受让方享有对董事会三名非独立董事的提名权以及一名独立董事的提名权。

另外,公告披露,截至2019年8月1日,维维集团持有5.50亿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2.91%,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共计4.79亿股,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87.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65%。

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结合维维集团上述股份质押状况及目前资金情况,说明维维集团进行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考虑和资金用途;上述股份质押是否会对本次股权转让过户产生影响及解决措施,并提示相关风险。

上交所同时要求结合公司历史股东大会表决情况、目前的董事会构成和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等,说明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和无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及合理性新盛集团本次收购公司股权的主要考虑,未来是否有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维维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拟放弃上市公司控制权,并说明原因;结合上述股权结构变动等情况,说明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管理稳定性是否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上交所明确,维维股份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19年8月13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对外披露。

二级市场上,维维股份股价8月7日多次试探涨停,并最终成功登顶,报收于3.41元/股,市值为57.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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