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实控人持股突遭冻结 宁波精达收上交所问询函)
因公司实控人持股遭冻结事项,宁波精达(603088)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简要回顾前史。8月2日,宁波精达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8月1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成形控股”)及5%以上股东郑良才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广州亿合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将成形控股持有的公司14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三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将股东郑良才持有公司的901.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三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截止公告日,成形控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186.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8%,本次被冻结股份数为14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2%。郑良才持有公司股份90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本次被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5%。
公告称,截至目前,因成形控股、宁波广达投资有限公司、徐俭芬、宁波精微投资有限公司、郑功和郑良才为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9488.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1%。本次被冻结公司股份2331.6万股,占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24.57%,占公司总股本的14.87%。
虽然宁波精达公告表示,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公告披露当日,公司股价即下跌逾5%,近4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过10%。
8月7日晚间,上交所对宁波精达下发问询,要求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郑良才核实并补充披露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相关司法冻结事项是否与上市公司有关。同时要求说明实际控制人目前的资信状况;针对本次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后续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上交所要求宁波精达补充披露本次股份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的影响,是否可能对稳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补充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宁波精达2014年在上交所上市,是高速冲床技术创新者、成套换热器装备供应商,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业务为换热器装备和精密压力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数控加工机床及镗、铣、车、磨床等百多台套加工装备。
2017年、2018年,该公司业绩呈现稳步增长局势。其中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亿元,同比增长31.46%;净利润3144.77万元,同比增长46.3%。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4亿元,同比增长11.68%;净利润4042.26万元,同比增长28.54%。2019年一季度,该公司也实现净利润1244.48万元,同比增长42.24%。
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除,因重组停牌不审慎,宁波精达董事长郑良才、董秘郑功予曾被实施监管关注。
据彼时公告,2018年2月5日,宁波精达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拟向东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力集团”)购买宁波东力重型机床有限公司等相关资产。2月28日,公司披露终止重组的公告称,因标的资产涉及早期政府投资协议约束,将增加土地成本,双方对该成本处置有较大分歧,对标的资产估值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当日起复牌。
经核实,上述早期政府投资协议为本次交易对手方东力集团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8月签订的《投资协议书》,且协议中第六款对土地费用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属于公司理应事先知悉并了解的事项。
上交所认为,宁波精达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未能审慎决策,在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重组推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即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停牌期间也未就该事项可能造成重组终止的风险进行充分提示,导致公司股票停牌近一个月后终止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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