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昌达2亿元借款纠纷背后:天沣天盈400万转账交易疑云?)
地处湖北十堰的首家上市企业——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278)一场涉及2亿元的借款纠纷,将华昌达原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颜华与出借方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天沣天盈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一笔400万元的转账交易悄然曝光。
7月29日,华昌达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19)鄂01执1854号),因本案计提或有负债,截止2019年6月30日的本金、利、罚息总计约1.98亿元。
而备受投资者关注的是,即便该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法院执行阶段,但华昌达方面则公开表示对该案判决的不服。在上述公告中,华昌达表示:“颜华相关债务纠纷与本公司无关,我司从未与武汉国创公司签订过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从未向武汉国创公司借款,也从未和武汉国创公司有过任何借款意向,公司已就此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继续努力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据经济观察网了解,该案缘起2016年一笔金额达2亿元的借款,武汉国创公司、上市公司华昌达、华昌达原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颜华均牵涉其中。
根据庭审中,武汉国创资本提交《借款合同》(【2016】国创借款05407号)及补充协议显示,2016年7月22日,华昌达与国创资本约定向其借款2亿元,国创资本于当年7月25日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18个月。由于该借款逾期未能足额偿还,颜华本人已潜逃至境外,武汉国创资本便将华昌达告上法庭。其后,武汉国创资本将对华昌达享有的债权余额1.31亿余元转让给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案原告也由武汉国创公司变更为湖北天乾。
值得关注的是,武汉国创资本与华昌达《借款合同》中,华昌达方面的签署人为时任华昌达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颜华,彼时颜华持有华昌达40.14%股权,为公司最大股东,但并非法人代表。据了解,当时华昌达法人代表为公司现任董事长陈泽。
陈泽在接受经济观察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武汉国创资本与华昌达之间的这笔借款,他本人跟上市公司方面并不知情:“签署借款合同使用的公章,均系颜华个人伪造。对此,十堰公安已经立案侦查。”
据华昌达法务部门人士介绍,该笔借款的其实是颜华个人向武汉国创公司借款2亿元,再以颜华个人的名义,将2亿元借给上市公司华昌达。“武汉国创公司对华昌达2亿元的转账,只是颜华委托国创公司汇入。”
当经济观察网记者质疑,对于这笔“委托武汉国创公司汇入”的2亿元借款,颜华与华昌达之间是否有相应的《借款合同》?该华昌达法务部门人士回应:“没有单独的合同。”
据该华昌达法务部门人士进一步介绍,包括这笔2亿元借款在内,自2015年开始,上市公司华昌达累计向大股东颜华借款达5亿元以上,但均已向颜华偿还完毕:“因此,这2亿元属于颜华个人对武汉国创公司的借款,理应由颜华偿还。”
但华昌达方面的意见,并未获得法庭的支持。武汉市中院审理认为,在印章无法确认的情况下,争议的焦点为颜华以华昌达的名义与国创资本签订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武汉市中院经审查认为,颜华以华昌达名义与国创资本订立并履行案涉借款合同的行为符合表见代理需具备的构成要件,构成表见代理,华昌达应对颜华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武汉市中院遂作出了华昌达向湖北天乾偿还借款本金1.5亿余元及利罚息的判决。
而颇具戏剧性的是,2019年6月,已潜逃至境外的颜华突然通过视频声明的形式,公开承认这笔2亿元的借款,系其个人向武汉国创公司的借款,《借款合同》使用的公章系其个人私刻。
对于已经潜逃至境外的颜华,为何突然主动“背锅”?华昌达现任董事长陈泽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解释:“这起诉讼给上市公司带来很大不利影响。因此,上市公司通过各种途径给颜华施加压力,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不止于此,在上述视频声明中,颜华还公开举报为了获得该笔2亿元的借款,他还以个人账户支付给武汉国创公司股东——天沣天盈投资有限公司400万元“好处费”。经济观察网记者获得该笔转账凭证显示,2016年7月25日,汇款人姓名为颜华的个人账户有一笔400万元的转账,收款人姓名显示为“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为天沣天盈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2018年2月,天风天盈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沣天盈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沣天盈9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而天沣天盈则持有武汉国创公司35%股权。
对于这笔400万元转账交易的性质?是否有对应的业务合同?7月31日,经济观察网记者曾联系天沣天盈方面采访求证,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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