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7月4日公告表示,对中金公司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控科技)改动科创板注册申请文件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决定。
2019年4月28日,在向上交所报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同步报送的更新版招股说明书中,中金公司万久清、莫鹏作为保荐工作具体负责人,擅自多处修改了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
中金公司在保荐交控科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过程中,未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擅自改动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上述行为违反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
证监会表示,上述违规行为的发生,反映出中金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责令中金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情况的报告报送证监会。
今年五月,上交所按照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意见,对万久清、莫鹏予以通报批评。该纪律处分决定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质量评价和诚信档案。
同时,证监会也对交控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