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公告,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自身融资计划等因素,控股股东华强集团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终止申请已获得深交所核准,华强集团所持有的上述为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质押的公司2.7亿股股票已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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