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近日撰文指出,征信业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当前尤其应加大对内开放的力度。征信市场进一步对内开放应坚持高水平发展的原则,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只有标准严、门槛高,才能确保市场准入的机构是有高水平竞争力的机构,才能符合征信机构少而精的市场规律,才能确保征信市场的活力和动力,才能确实增加征信有效供给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征信服务的全方位需求。
朱鹤新介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维的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本质上属于政府主导的公共信用登记系统。人民银行履行征信管理职能,在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发挥市场力量的作用。目前,经人民银行备案准入的132家企业征信机构和96家信用评级机构,80%以上为民营资本兴办;经人民银行审批成立的首家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的发起股东全部为民营资本。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我国市场化征信机构目前仍处于数量多、规模小、经营散、能力弱的局面,难以充分满足市场征信需求。
“尤其是在互联网电商和线上信用交易场景下,如何解决在线经济金融交易中的欺诈、歧视和信用违约等失信问题,如何利用网上交易和交往等贷前替代性数据为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普惠金融提供征信服务,是一个世界性待解的难题。”朱鹤新指出,我国现阶段在这个领域的征信供给明显滞后,特别是在信息技术推动的创新和创业活动中,征信供给短缺导致个人数据灰黑色产业链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为“开正门、堵邪门”,人民银行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最新经验,大胆探索,在国际上率先将互联网领域信用问题纳入全覆盖的征信系统建设,制定互联网信用体系建设专题方案,统一规划,稳步推进,防范网上失信风险传染,防止金融风险跨界转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征信市场对内开放的力度,积极引导国内有显著实力的市场化信息科技主体进入征信市场,探索利用贷前替代性数据开展征信服务的新路径。
关于征信全覆盖,朱鹤新称,征信全覆盖的首要目的是为了防控金融风险跨市场、跨区域、跨领域转移传播。征信全覆盖的内容应包括信息范围的全覆盖、服务功能的全覆盖和权益保护的全覆盖。以上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保障。
从权益保护看,朱鹤新强调,确保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和征信信息安全,是征信业务规则的底线和征信业的生命线。无论采取何种信息技术创新,若不能有效解决信息主体不可控的线上“裸奔”问题,则这种创新就是一种伪创新,这种制度就是一种邪门歪道,应尽快从严予以纠正。尤其是在利用贷前替代数据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征信服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供应链等信息技术。但无论采取何种技术,都应确保信息来源可追溯、可纠错、可维权,不能利用所谓的数学算法“忽悠”公众、张冠李戴和以偏概全;应确保信息应用渠道可知情、可授权、可类比,不能利用数据优势进行人群歧视、谋取不当利益和进行不公平竞争。
朱鹤新指出,确保征信高质量发展,必须做到三个“尊重”:尊重原理、尊重市场、尊重监管。尊重原理,就是要按科学办事,对于不同质的信息、不同质的权益、不同质的业务、不同质的规则、不同质的技术,应在合理分工的大前提下有序开展合作。尊重市场,就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以权力分配为导向,坚持相关方权益平衡和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不宜形成市场压倒性的优势或劣势。尊重监管,就是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和利用征信业机构规模不大但市场影响巨大这一典型特点,在坚持征信市场化发展过程中,科学把握监管与开放的尺度,既要依法依规充分地扩大开放,又要通过合理监管以保障公平竞争和防范利益冲突,促进征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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